紙引未來網訊 3月25日下午,江蘇響水天嘉宜公司“3·21”爆炸事故現場指揮部召開第四次新聞發布會,通報最新情況。通報稱,截至目前,事故已造成78人死亡,其中56人已確認身份,22人待確認身份。上次通報的28名失聯人員,已確認死亡25人,另外3人平安并已取得聯系。事故現場集中搜救工作基本結束,開始進行現場清理工作。
3月23日,國務院事故調查組第一次全體會議一針見血地指出:事故暴露出的問題十分突出,表明江蘇省一些地方和企業在吸取過去事故的慘痛教訓、改進安全生產工作上不認真、不扎實,走形式、走過場,事故企業連續被查處、被通報、被罰款,企業相關負責人仍舊嚴重違法違規、我行我素,最終釀成慘烈事故。
“十分突出”“不認真、不扎實”“走形式、走過場”“嚴重違法違規、我行我素”……事件爆發的原因和問題可以從這些字眼和定性初見端倪。
當然,隨著事件深入調查和最終報告出來,所有問題會更加清晰可見。但這些有所指、有深意的話語不能不發人深省。
涉事的天嘉宜公司可謂劣跡斑斑:過去三年間,曾多次受到行政處罰。2018年2月,該公司被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通報批評,并指出其存在13項安全隱患。2018年5月,響水縣環保局又據《大氣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固體廢棄物管理制度》兩次對該企業進行處罰。2018年12月,原江蘇省環保廳又因該企業整改不力,將其園區延長了6個月的區域限批。
僅僅一年之內,就被國家、省級和當地三級有關部門接連批評、處罰,但從目前調查結果觀察,涉事企業并未真正進行針對性的有效整改。
如此反復提醒和懲處,都沒有喚起涉事企業的高度重視,相反倒是呈現出了“死豬不怕開水燙”的狀態。
公開的報道顯示,去年5月,該縣環保局對涉事企業的兩次處罰中,共計罰款101萬。面對一個月內的百萬罰款,該企業卻能不為所動,其盈利情況可見一斑。這也能說明一個問題,罰款額度與違法成本不相匹配。
另一個值得關注的事實是,在2016年,天嘉宜公司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就已經過期。而據《中國化工報》引述報道,此次爆炸源就是存放固體危險廢物儲存倉庫。在沒有許可的情況下,還能一路綠燈前進,是相關部門疏于管理還是另有他因?
從更長的時間維度觀察,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是當地政府的“掌上明珠”。這顆明珠起步于承接蘇南地區產業轉移的“北遷運動”。特殊的“身世”反映著特定的時代背景。在那個年代,明知化工企業的環境危害,可當地政府毅然決然地選擇化工作為經濟支柱,原因何在?時任響水縣環保局局長的孔令逸在接搜媒體采訪時給出了“直率”的回答:“在溫飽和環保面前,人們肯定選擇前者。這并不是我們笨,而是我們沒有選擇。”
問題是,在高度強調高質量發展的當下,為何有些地區有些官員“執迷不悟”?一方面,長期以來政績觀扭曲的慣性使然,畢竟經濟成績是最顯眼的政績;另一方面則是僥幸心理作祟——“怎么我就這么倒霉,在我的任上出事故”。
我們總講,安全生產要萬無一失,否則,一失萬無。這不是空話、套話,而是一次又一次血淋淋的教訓后的深刻總結。
因此,從企業的自律、相關部門的監管、社會的監督等各方力量都要充分發揮出來,時時刻刻將安全生產這個弦繃起來,將隱患杜絕于萌芽中,讓經濟的發展更有質量,讓人民的幸福更有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