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引未來網訊 因證據不足,印刷“老干媽”、“長康”等包裝紙箱并提供給他人制售假冒商品的彭某強,被基層檢察院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原本以為能夠“逃脫一劫”,但沒想到,長沙市人民檢察院知識產權局卻通過努力,重新審查起訴,最終令嫌疑人彭某強獲刑并處罰金。
今年1月份,這起案件被評為“全國檢察機關涉及產權保護的刑事申訴典型案件”。主辦這起案件的檢察官嚴琳也談起了背后的故事……
以下為檢察官口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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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證據不足,印刷廠老板仿冒老干媽紙箱逃脫懲罰
彭某強是一家印刷廠的老板,他從2014年開始印制“長康”和“老干媽”公司的包裝紙箱并提供給李某榮制售假冒商品,使這兩個公司蒙受損失,已經涉嫌犯罪。
但因證據不足,基層檢察院對彭某強作出了不起訴的決定。“長康”和“老干媽”公司不服,向長沙市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
檢委會研究決定撤銷原不起訴決定,將案件交給知識產權檢察局重新審查起訴。經過細致梳理,才發現這件看似簡單的案件實際上非常棘手。
彭某強印制的包裝紙箱全部提供給李某榮生產假冒商品,這些商品大部分已經流入市場,物證少之又少。另外,他經營的只是個小印刷廠,沒有賬本,具體印了多少、價格是多少,只有他們自己知情。
前期調取的口供之間存在不少矛盾,必須要找雙方核實。而這時,彭某強已經知道了這個不起訴決定,他還會不會如實交代呢?李某榮保外就醫,遠在安徽,證言又該如何去獲取呢?前期案件已經不起訴,現在又要補充證據,該從哪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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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逆轉,印刷廠老板最終獲刑并處罰金
最后我發現最核心的是:我得親歷復核關鍵證據,否則案子還是有可能陷入泥潭,那就是“證據不足”。
當我找到辦案民警要對物證補充時,卻被告知物證都銷毀了。后來我從李某榮案件的主審法官那里了解到有一部分關聯物證存放在食藥監局倉庫。
于是,我蹲在倉庫角落逐一對假冒商品、包裝紙箱進行清點、拍照,想最大限度的還原客觀事實。最后,證物有了,最緊迫的就是核實李某榮的證言。
三年前,李某榮因假冒注冊商標罪被判刑,如今保外就醫在安徽省和縣善厚鎮的陶店村老家,我必須去找他核實證言。當我和同事趕到李某榮老家,他卻臥病在床,不肯見我們。
我一邊聯系當地相關部門,請他們出面做工作;一邊與李某榮年邁的父母促膝長談,4個小時的交談過去,他們終于放下防備,愿意配合作證。案件終于順利起訴。
法院審理期間,我了解到彭某強家遭受洪災、房屋毀損的消息。我一邊耐心給彭釋法說理,勸導他認罪認罰;一邊走訪“長康”和“老干媽”公司,促成他們對彭的諒解;同時,找主審法官,建議在判處罰金時予以考慮。
去年7月,一切塵埃落定:法院認定被告人彭某強非法制造、銷售注冊商標標識數量約16350件,非法經營額約70350元,構成非法制造、銷售注冊商標標識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并處罰金三萬元。
從“存疑不起訴”到“起訴判刑”,案件的結果實現了“逆轉”,逆轉的背后承載的是檢察機關加強產權司法保護的拳拳之心。這也提醒了業內企業,盡管有再多理由,也切勿行違法之實,畢竟天網恢恢,疏而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