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引未來網訊 為打擊非法超限超載運輸行為,進一步加強河北省收費公路超限超載治理工作,近日,河北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公安廳、省財政廳四部門聯合印發《關于統一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規范收費公路貨運車輛計重收費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自2019年2月1日零時起執行。
《通知》主要對超限超載車輛計重收費中車貨總重量限值部分進行了調整,其他部分計費方式和標準均未變化;對大件運輸車輛的計費方式有所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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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限超載車輛認定標準
本通知所稱超限運輸車輛,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運輸車輛:
(一)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超過4米。
(二)車貨總寬度超過2.55米。
(三)車貨總長度超過18.1米。
(四)二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18000千克。
(五)三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25000千克;三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27000千克。
(六)四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31000千克;四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36000千克。
(七)五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3000千克。
(八)六軸及六軸以上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9000千克,其中牽引車驅動軸為單軸的,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6000千克。
前款規定的限定標準的認定,還應當遵守下列要求:
(一)二軸組按照二個軸計算,三軸組按照三個軸計算;
(二)除驅動軸外,二軸組、三軸組以及半掛車和全掛車的車軸每側輪胎按照雙輪胎計算,若每軸每側輪胎為單輪胎,限定標準減少3000千克,但安裝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加寬輪胎的除外;
(三)車輛最大允許總質量不應超過各車軸最大允許軸荷之和;
(四)拖拉機、農用車、低速貨車,以行駛證核定的總質量為限定標準;
(五)符合《汽車、掛車及汽車列車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GB1589)規定的冷藏車、汽車列車、安裝空氣懸架的車輛,以及專用作業車,不認定為超限運輸車輛。
車輛計重收費方法
正常裝載車輛計費方法
1高速公路
車貨總重量≤5噸的車輛(計費噸位按5噸):按基本費率計費;
5噸<車貨總重量≤10噸的車輛:按基本費率計費;
10噸<車貨總重量≤49噸的車輛:按基本費率線性遞減到基本費率的55%計費。
2普通公路
車貨總重量≤5噸的車輛(計費噸位按5噸):按基本費率計費;
5噸<車貨總重量≤10噸的車輛:按基本費率計費;
10噸<車貨總重量≤49噸的車輛:按基本費率線性遞減到基本費率的50%計費。
非法超限車輛計費方法
1兩軸車、三軸車
超限率≤30%的車輛:按基本費率計費;
30%<超限率≤100%的車輛:超限率30%及以下的部分按基本費率計費,超限30%至100%的部分按基本費率線性遞增到6倍計費;
超限率>100%的車輛:超限率30%及以下的部分按基本費率計費,超限30%至100%的部分按基本費率線性遞增到6倍計費,超限100%以上部分按基本費率的16倍計費。
2四軸車
超限率≤30%的車輛:按基本費率計費;
超限率>30%且車貨總重≤55噸車輛:超限率30%及以下的部分按基本費率計費,超限30%至車貨總重55噸的部分按上款基本費率線性遞增到6倍模式計費;
車貨總重>55噸車輛:超限率30%及以下的部分按基本費率計費,超限30%至55噸的部分按上款基本費率線性遞增到6倍模式計費,55噸以上部分按基本費率的16倍計費。
3五軸汽車列車、六軸及以上汽車列車
超限率>0且車貨總重≤55噸的車輛:按基本費率計費;
車貨總重>55噸的車輛:55噸及以下的部分按基本費率計費,55噸以上部分按基本費率的16倍計費。
特殊車輛
1大件運輸車輛
(1)車貨總重量不超限但外廓尺寸超限的車輛
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的車輛,不屬于違法超限車輛,按正常裝載車輛計費方法”執行;未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的車輛,按基本費率計費。
(2)車貨總重量超限的車輛
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的車輛,不屬于違法超限車輛,按基本費率計費;未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的車輛,按“非法超限車輛計費方法”計費。
2綠通車輛
按照國家三部委文件精神,考慮到車輛計重設備可能出現的合理誤差,對超限超載幅度不超過5%的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比照合法裝載車輛執行,在同時符合其它相關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政策時,執行免費政策;
超限超載幅度超過5%的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按照非法裝載車輛執行,按“(二)非法超限車輛計費方法”計費。
本通知自2019年2月1日0時起執行,有效期5年。我省原有貨運車輛計重收費的相關文件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文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