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引未來網訊 浙江省蒼南縣龍港鎮印刷包裝行業“低、散、污”現象突出,空氣污染嚴重,居民反復投訴,被中央環境督察組列為重點整改問題。
為有效控制印刷包裝行業的廢氣排放污染,蒼南縣人民政府專題研究制定了《蒼南縣印刷包裝行業整治提升工作實施方案》,要求按照“關停淘汰一批、整治提升一批、集聚入園一批”的工作思路,全面推進印刷包裝行業的整治提升。
一、列為關停的印刷包裝企業,要求在2019年1月20日前自主關停,逾期未關停的,相關部門將依法強制關停,并視企業違法行為情節輕重予以查處。
二、列為過渡生產的印刷包裝企業,原則要求在3年內搬遷至工業功能區生產。但前提是:須在2019年3月30日前啟動廢氣處理設施安裝(即簽訂廢氣處理設施工程合同,完成廢氣處理設施設計方案,并實施安裝行為),2019年6月30日前將環保設施安裝到位投入運行,廢氣排放指標檢測合格。逾期未啟動安裝或沒有投入運行的,將依法實施停產整改。
三、列為入園的印刷包裝企業,即已購置未投產小微企業園區廠房的企業,目前暫時無法搬遷的,須在2019年3月30日前啟動安裝廢氣處理設施(即簽訂廢氣處理設施工程合同,完成廢氣處理設施設計方案,并實施安裝行為),2019年6月30日前將環保設施安裝到位投入運行,廢氣排放指標檢測合格,并簽訂限期搬離承諾書后,允許生產到2019年12月31日。
四、列為原地整治提升的印刷包裝企業,須在2019年3月30日前啟動安裝廢氣處理設施(即簽訂廢氣處理設施工程合同,完成廢氣處理設施設計方案,并實施安裝行為),2019年6月30日前將環保設施安裝到位投入運行,并達到《溫州市包裝印刷企業污染整治提升技術指南》要求,經環保驗收合格后,可繼續生產。否則,將依法實施停產整改,直至符合要求后才允許恢復生產。
當地政府表示,推進印刷包裝行業整治,實施廢氣治理,是民心所向,勢在必行;是解決龍港空氣污染、改善人居環境的民心工程;是實現龍港產業轉型升級、城市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