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引未來網訊 2017年12月11日17時20分左右,位于虎門鎮白沙社區的東莞市虎門鎮展昌紙品加工廠在廢紙卸貨過程中發生一起安全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件起因是這樣的。
東莞市虎門展昌紙品加工廠在2017年10月27日經網上平臺開始聯系浙江富陽天鵬泥漿紙廠并通過微信聯系該廠何先生(電話:xxx)開始購買廢紙業務,并經浙江省物流公司介紹貨運司機邢敦安駕駛牌照為皖J40962的貨車(解放CA4250P66K2T3E半掛牽引汽車)為該廠將廢紙運抵東莞市虎門鎮白沙社區該廠廠部。貨款由東莞市虎門展昌紙品加工廠通過微信支付給商家,并通過微信聯系貨運司機邢敦安,接收貨物后,通過微信將運費轉賬給貨運司機邢敦安。
12月9日,東莞市虎門展昌紙品加工廠員工李展鵬(身份證:xxx)又在浙江富陽天鵬泥漿紙廠購得一批重達30.56噸的廢紙,后通過微信聯系貨運司機邢敦安將貨拉至東莞市虎門鎮。
12月11日16:30左右,貨運司機邢敦安的運輸車到達該廠門口,貨運司機邢敦安將車倒入到工廠門口前的福新路。該廠員工李展鵬從工廠里出來,跟貨運司機邢敦安說將車倒入工廠內再進行卸貨,然后李展鵬跟貨運司機邢敦安說去工廠對面的便利店找朋友。
然而,貨運司機邢敦安并沒有聽從李展鵬的安排,把車開進去工廠內再進行卸貨,而是在沒有現場管理人員的監督下和貨物明顯傾斜的情況下,直接在工廠門口私自一個人卸貨,在他拉下帆布并剪斷與車廂捆綁固定繩子過程中,車廂中部一側二捆廢紙從離地面高約2.7-3.5m處滾落(上下二捆,經稱重一捆重為490Kg,根據附近工廠監控視頻發現其中一捆砸到邢敦安頭部)砸到他的頭部,司機邢敦安頭部受到打擊后,立刻倒在地上。
此時該廠員工李展鵬聽到有人喊紙皮掉下來砸到人了,便立即跑到事故現場,發現司機躺在地上,身旁有兩捆廢紙,便立即撥打120求救,同時撥打電話給該工廠的負責人李達昌,李達昌接到電話后,馬上趕往事故現場。
現場人員分別拔打120、110電話,大約半個小時后,救護車到達現場。經救護人員現場搶救后,醫生確認邢敦安因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造成1人死亡,死者邢敦安,男,漢族,出生日期:1962年3月17日,身份證號:xxx,戶籍地址:安徽省池州市石臺縣仙寓鎮大山村陳家組12號。
事故后,經現場勘測發現,廢紙捆高度為4.3m,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05號)第五十四條“機動車載物不得超過機動車行駛證上核定的載質量,裝載長度、寬度不得超出車廂,并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半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4米,載運集裝箱的車輛不得超過4.2米……”的要求。
車廂單側邊有20個綁扎扣,現場證實只使用了12個,未使用足,12道綁扎繩,分布在廢紙捆中部和頂部,應該中部先捆綁牢固,再固定頂部。實際上,有的扣可以重復綁扣(即一個扣點可以綁扣二個點,且每個扣點有足夠的寬度)。通常綁扎物料質量大的貨物使用的是寬的專用綁扎帶,現在使用的是只有6mm的塑料繩,接觸面積太小,控制廢紙捆效果不好,導致貨物重心偏移。
貨車司機邢敦安,因其車輛掛靠在黃山市黟縣青山汽車運輸隊,利用空余時間,通過微信聯系私攬運輸業務,運輸貨物過程中存在不規范行為,到達東莞市虎門展昌紙品加工廠門口后,沒有聽從安排到廠區內進行卸貨,在貨物重心已經明顯偏移的情況下,未能及時排除貨物的不安全因素,冒險作業,私自拉下帆布并剪斷與車廂捆綁固定繩子,導致位于高處的廢紙捆在車上滑落,打中其頭部。在事故認定上,貨車司機邢敦安負有責任。
由于死者不屬于東莞市虎門展昌紙品加工廠的從業人員,是承攬運輸業務的個人,存在運輸過程不規范現象,到達工廠后,沒有聽從到廠區內進行卸貨的安排,在沒有現場管理人員的監督下,私自冒險作業。在事故認定上,東莞市虎門展昌紙品加工廠不負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