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引未來網訊2018年12月26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稱,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歐盟和美國的銅版紙(Coated Paper)作出反傾銷否定性終裁:涉案產品的傾銷與印度國內產業遭受的損害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故決定終止本案反傾銷調查,且不建議對中國、歐盟和美國的銅版紙征收反傾銷稅。本案涉及印度稅號4810項下的產品。
2018年1月23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稱,應印度紙業生產商協會(Indian Paper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提交的申請,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歐盟和美國的銅版紙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傾銷調查期為2016年4月~2017年6月(15個月),損害調查期為2013年~2014年、2014年~2015年、2015年~2016年以及本傾銷調查期。
在印度商工部公布的最終調查結果中,中國的山東晨鳴紙業、金東紙業和金海漿紙業三家公司都積極參與了應訴,通過幾家企業和律師的共同努力,終于獲得了無損害撤案的最佳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