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引未來網訊 11月29日,江蘇省生態環境廳發布消息:
為深化生態環境領域“放管服”改革,科學實施差別化錯峰生產措施,引導企業主動治污積極治污,實現經濟和環境雙重高質量發展,江蘇省生態環境廳制定了《江蘇省秋冬季錯峰生產及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停限產豁免管理辦法(試行)》。
辦法明確:污染排放水平明顯好于同行業其他企業或者涉及重大民生保障的企業,在確保符合環境管理要求和達標排放的前提下,在江蘇省執行秋冬季錯峰生產計劃時,免予執行停產、限產,或者在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過程中,原定預警響應級別要求停產的,免予執行停產,按照最低限產比例執行限產。
在第一批200家企業的名單中,造紙企業只有一家,為永豐余造紙(揚州)有限公司,該公司共有3條生產線,分別投產于2006年、2007年和2013年,生產牛皮芯紙、牛皮面紙和瓦楞原紙,總產能近100萬噸。
管理辦法主要有四個方面的特點:
1、“精準施策”
企業申請停限產豁免,除了需滿足產業政策、環保信用等級、排污許可證以及穩定達標排放四項基本條件,還需按照環境基礎設施類、鋼鐵行業、水泥行業、建材行業(含工業窯爐)、電解鋁等行業、石化行業以及其他行業等七類,滿足特定的行業豁免條件。
2、“正向激勵”
按照以往錯峰生產和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要求,停限產措施都是針對行業來實施,未體現行業內部不同治理水平企業之間的差異性,以鋼鐵行業為例,本辦法明確燒結生產線穩定實現超低排放的,就可以予以豁免,這樣就使得企業會主動加快超低排放改造進度,爭取獲得停限產豁免。
3、“民生優先”
對涉及供暖等重大民生關切的企業,予以豁免,對公用燃煤電廠已實現煙氣穩定超低排放的,予以豁免,對垃圾發電及危廢焚燒處置企業煙氣能夠穩定達標排放的,予以豁免。
4、服務“高質量發展”
一方面,屬于戰略新興產業的企業,滿足環保基本要求的,均可以申請豁免,另一方面對于列入“散亂污”整治名單的工業企業,不能予以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