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引未來網訊 北京環境保護局在近期發布了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報告稱北京川頁印刷有限公司因在印刷過程中產生的廢氣排放超標,違反國家大氣污染防治法,被重罰60萬元。
北京環境保護局的環境保護監測中心在今年6月25日對北京川頁印刷有限公司進行了調查,尤其對該企業在印刷過程中產生的廢氣排放情況進行了監測。
結果顯示,該單位印刷過程中排放的非甲烷總烴濃度為300mg/m3、苯<0.004mg/m3、甲苯<0.004mg/m3、二甲苯<0.013mg/m3,其中非甲烷總烴的排放濃度超過了北京市《印刷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DB11/1201-2015)中規定的排放限值(非甲烷總烴的排放限值為30mg/m3)。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條的規定。
經復核,北京環保局認為采樣口位置、采樣程序、采樣過程及儀器等均符合《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GB/T16157-1996)的相關規定,于10月18日發布京環保監察罰字〔2018〕53號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責令公司立即改正違法行為,處六十萬元罰款。
顯而易見,這家印刷公司在印刷過程中排放的非甲烷總烴濃度遠超國家規定的排放限制,對工作環境和工人的身體健康造成了嚴重的負面影響,對環保問題完全不夠重視,因此受到了嚴厲的懲罰。包裝印刷行業應當以此為戒,即時通過源頭治理或加強末端治理來實現廢氣的達標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