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引未來網訊 據環境部最新消息:
1、優勝劣汰,防止劣幣驅逐良幣,讓無效低效產能特別是“僵尸企業”退出,實現市場出清,使資源得到高效配置和利用。
2、最大限度減少審批許可,從源頭上減少權力尋租問題。對影響市場、干預微觀經濟的,影響營商環境和市場主體地位作用發揮的審批事項,要作為重點堅決下放下去。
行政審批事項的劃入整合和取消下放工作,能取消的堅決取消,能下放的要盡快下放
對與行政機關暗中掛鉤、靠山吃山的“紅頂中介
3、生態環境取消“環保設施甲級資質認定”等4項、
下放“危險廢物經營許可”等2項本級行政審批事項,
取消“建設項目試生產”等13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
取消“環評機構資質”“環保竣工驗收”等2項行政審批事項,已經國務院常務會審議通過,待相關法律修改后實施。
下放火電、油氣田開發、鋼鐵、有色、船舶等57項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權限,將13類項目由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降為編制報告表或填報登記表,對環境影響很小、依法只需填報登記表類項目,由審批改為告知性備案。
加強行政事業收費和涉企收費監管,取消核安全技術審評費、城市放射性廢物送貯費、環境監測服務費、進口廢物環境保護審查登記費、化學品進口登記費等5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涉及重大生態環境安全和影響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重點審批事項,不但不能放,還要從嚴審批。
積極推動排污費改為環保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