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引未來網訊 2018年5月31日至6月30日,6月1日至7月1日,中央第一、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分別對河北省、寧夏回族自治區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督察組于2018年10月18日分別向河北省委、省政府和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政府進行了反饋。
截至2018年8月31日,督察組交辦河北省的4721件生態環境問題已基本辦結。責令整改3728家;立案處罰640家,罰款4677萬元;立案偵查58件,拘留106人;約談114人,問責613人。督察組交辦寧夏回族自治區的1339件生態環境問題已基本辦結。責令整改1254家;立案處罰300家,罰款2407萬元;立案偵查17件,拘留13人;約談113人,問責212人。
督察指出,河北省中央環境保護督察試點整改工作雖然取得顯著進展,但一些地方和部門督察整改態度仍然不夠堅決、責任落實和措施推進仍然不夠有力,甚至存在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等問題。
一是一些地方和部門推動整改態度不堅決。一些地方和部門踐行綠色發展理念不夠,對推動督察整改工作重視不夠,抓得不緊。如,保定市作為督察發現問題較多、整改任務較重的地市,2016年督察反饋以來,始終未召開市委常委會、市政府常務會就督察整改工作進行專題研究。二是整改責任落實不到位。如,發展改革部門作為熱電項目煤炭替代弄虛作假問題整改的主要責任部門,整改落實不力,項目審查不嚴,日常監管缺位。水利部門地下水超采治理不到位,機動車污染治理能力建設不到位。三是表面整改問題較為突出。如,黃驊市、滄縣等地委托第三方治理公司在監測斷面上游臨時投加藥劑,以快速降低水質監測數據,掩蓋河道污染問題。四是敷衍整改問題依然存在。如,國土資源廳對地熱資源違規開發問題整改重視不夠、推動不力,至今未編制完成《河北省地熱水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規劃(2016-2020年)》,僅在2016年8月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對地熱資源開發利用情況進行摸底調查,但對發現的問題未組織整改。
專項督察指出,河北省結構性污染問題依然突出,大氣污染治理工作亟需久久為功,攻堅克難。存在結構性、布局性污染問題仍然嚴重,煤炭管控力度仍顯不足,運輸結構污染治理工作滯后等問題。
同樣,督察指出,寧夏回族自治區整改工作雖然取得重要進展,但一些地方和部門還存在思想認識不高、推進落實不力的問題,一些整改任務沒有達到預期目標,甚至出現虛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的情況。
一是一些地方和部門思想認識仍不到位。一些地區和部門對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學習不深不透,對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信心不足,意志不堅,在推進督察整改時能拖則拖。二是敷衍整改情況比較多見。如,銀川市應于2017年底完成“東熱西送”項目,但市委、市政府推進不力,直至2017年10月才啟動施工。三是整改不嚴不實問題突出。如,寧夏回族自治區環境保護廳在推進賀蘭山東麓82家小型葡萄酒莊廢水直排問題整改中,未要求嚴格執行環評報告明確的生化處理工藝,反而同意企業采取簡單沉降預處理工藝,致使全區絕大部分葡萄酒企業污水處理設施形同虛設。四是假裝整改問題比較嚴重。如,石嘴山市大武口區干擾大氣環境監測站點正常監測工作。
專項督察發現,2016年中央環境保護督察以來,寧夏回族自治區雖然加大水環境治理力度,但形勢依然嚴峻,一些整改任務還未達到目標要求。存在入黃排水溝整治還不到位,沙湖、星海湖污染治理仍有差距,部分地市水污染治理明顯滯后等問題。
督察強調,河北省委、省政府和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政府應根據督察反饋意見,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國務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