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引未來網訊 9月11日,上海市環保局、上海市發改委等六個部委局聯合制定《上海市揮發性有機物深化防治工作方案(2018-2020年)》,根據方案,2018年起,上海市禁止生產高VOCs含量有機溶劑型涂料、油墨和膠粘劑的新、改、擴建項目。且對包裝印刷行業的印刷材料、工藝等也有了新的要求。
上海市六部委聯合制定揮發性有機物防治方案
為深入推進本市揮發性有機物(以下簡稱VOCs)治理工作,全面提升上海市VOCs污染防治水平,改善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根據原環保部等六個部委局《關于印發〈“十三五”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環大氣〔2017〕121號)相關要求,特制定《上海市揮發性有機物深化防治工作方案(2018——2020年)》。
根據方案,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國家“十三五”VOCs排放總量控制目標,重點推進石化、化工、汽車及零部件制造、家具制造、木制品加工、包裝印刷、涂料和油墨生產、船舶制造等重點行業VOCs治理,至2020年,重點行業排放總量較2015年削減50%以上。大力推進交通、建設、生活等領域的VOCs治理工作。
2018年起上海市禁止新建高VOCs含量有機溶劑型項目
下面小編摘錄方案中與包裝印刷行業息息相關的工作任務,行業企業需知悉。
1.嚴格建設項目環境準入
實施工業源揮發性有機物總量控制和行業控制,遵循“控制總量、削減存量、減量替代”的原則,嚴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嚴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高VOCs排放建設項目。未納入《石化產業規劃布局方案》的新建煉化項目一律不得建設。涉揮發性有機物的建設項目,實施VOCs排放倍量削減替代,并將替代方案落實到企業排污許可證中,納入環境執法管理。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業企業要入園區。2018年起,禁止生產高VOCs含量有機溶劑型涂料、油墨和膠粘劑的新、改、擴建項目。
2.深化重點地區和重點行業產業結構調整
加快推進重點地區產業結構調整和能級提升,到2020年,完成金山地區新一輪環境綜合整治,完成吳涇工業區結構調整。持續推進104保留工業區塊產業結構優化和產業能級提升,進一步淘汰污染嚴重、治理無望的企業。有序推進園區外企業向園區集中,完善工業園區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和監管。通過全過程精細化管理,實施源頭預防、過程控制、末端治理等綜合措施,推動行業改造升級。
深化重點行業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改造,到2020年,涂料、油墨行業基本完成從高VOCs含量產品向低VOCs含量產品的轉型升級;包裝印刷、汽車及零部件制造、家具制造、木制品加工等行業和涉涂裝工藝的企業,使用的涂料、油墨等原輔料基本完成由高VOCs含量向低VOCs含量的轉型升級。
3.持續開展無證無照企業取締工作。
結合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加大無證無照企業清理,促進產業升級和合理布局;對不符合產業政策、當地產業布局規劃,污染物排放不達標,以及土地、消防、安全、環保、工商、質監等手續不全的違法建設企業,依法依規開展專項取締行動,確保整改到位。實行網格化管理,建立由鄉、鎮、街道黨政主要領導為“網格長”的監管制度,明確網格督查員,落實排查和取締責任。
4.包裝印刷行業倡導綠色包裝。
使用低(無)VOCs含量的綠色原輔材料應用,大力推廣使用水性、大豆基、能量固化等低(無)VOCs含量的油墨和低(無)VOCs含量的膠粘劑、清洗劑、潤版液、洗車水、涂布液。到2018年底前,低(無)VOCs含量綠色原輔材料替代比例不低于70%。到2019年,全面完成。
包裝印刷行業推廣使用綠色先進生產工藝、設備,在塑料軟包裝、紙制品包裝等,推廣使用柔印等低(無)VOCs排放的印刷工藝。在塑料軟包裝領域,推廣應用無溶劑、水性膠等環境友好型復合技術,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
加強廢氣收集與處理。對油墨、膠黏劑等有機原輔材料調配和使用等環節,要采取車間環境密閉負壓改造、安裝高效集氣裝置等措施,加強廢氣收集,有機廢氣收集率達到70%以上。對轉運、儲存等環節,采取密閉措施,減少無組織排放。在烘干環節,采取循環風烘干技術,減少廢氣排放。收集的廢氣要采取吸附回收、吸附燃燒等高效治理設施,確保穩定達標排放。
5.實施排污許可制度
建立健全涉VOCs工業行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程序、監督管理要求及相關技術規范等。加快石化行業VOCs排污許可工作,2018年底前,完成制藥、農藥等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到2020年底前,在電子、包裝印刷、汽車制造等VOCs排放重點行業全面推行排污許可制度。通過排污許可管理,落實企業VOCs源頭削減、過程控制和末端污染治理工作,逐步規范涉VOCs工業企業自行監測、臺賬記錄和定期報告的具體規定,推進企業全面達標排放并持證、按證排污,嚴厲處罰無證和不按證排污行為。
6.完善地方大氣環境管理標準規范體系
研制涂料、油墨、膠粘劑VOCs含量限值標準、成品油和液散船舶油氣回收接口標準等。制定工業企業VOCs分行業稽查手冊、石化和化工行業火炬、儲罐和裝卸過程在線監測、產業園區空氣特征污染在線監測、存儲過程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機動車排氣遙測技術規范、餐飲服務場所高效油煙治理、建筑涂裝過程VOCs排放控制等一批技術規范,編制工業企業低排放綠色生產工藝目錄及綠色生活消費品目錄等。
7.進一步健全VOCs監測監控體系
進一步提升環境質量和污染源排放VOCs自動監測工作,強化VOCs執法能力建設,全面提升VOCs環保監管能力。建設大氣污染源排放動態管理平臺和跟蹤評估系統;完善污染源監測平臺建設,擴大VOCs特征污染物在線監測安裝范圍,督促排污單位按要求做好信息公開。增加對火炬、儲罐、裝卸等過程的在線監測能力,建立重點園區VOCs源譜和精細化排放清單;將石化、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VOCs排放重點源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主要排污口要安裝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并與環保部門聯網,其他企業逐步配備自動監測設備或便攜式VOCs檢測儀。推進VOCs重點排放源廠界VOCs監測。加強移動源監管能力建設,建成在用車排放檢測監管平臺、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申報和信息管理平臺;發展船舶排放遠程監測技術,建立長三角移動源信息共享平臺。全面提升和完善大氣環境監測系統,在鞏固提高常規空氣質量監測網絡質量管理體系的基礎上,全面建成基于微型傳感器的網格化空氣質量監測網絡、交通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網絡、以及顆粒物化學組分網和光化學煙霧網,實現對全市環境空氣質量的動態監控和來源追蹤。
8.實施工業企業錯峰生產
加大工業企業生產季節性調控力度,充分考慮行業產能利用率、生產工藝特點和污染排放情況,在夏秋季和冬季,分別針對O3污染和PM2.5污染研究提出行業錯峰生產要求,引導企業合理安排生產工期,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企業要制定錯峰生產計劃,依法合規落實到企業排污許可證和應急預案中。夏秋季研究重點對產生芳香烴、烯烴、炔烴排放的行業實施生產調控,包括工藝過程源、溶劑使用源等行業。
9.深化區域聯防聯控
在國家統一指導下,依托長三角合作平臺,深化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加強區域環境空氣質量同步改善目標和措施的對接。強化VOCs區域深化減排、深入推進長三角區域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機械異地統管平臺建設,深入推進長三角區域船舶排放控制區制度。加快制定區域統一的建筑類涂料VOCs含量限值標準。統一并提升區域重污染預警和應急預案,實施預警聯動;結合重污染預測預報,實施傳輸通道上重點源排污企業應急減排;實施冬、夏季區域內工業企業錯峰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