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引未來網訊 生活中,我們都會遇到過一兩個“無賴”。
就是曾經向你借過錢,
但當你讓他還時,遲遲不肯還。
甚至你電話討債時,他還比你更不耐煩:
“不就是借你點錢嗎?你煩不煩吶?”
遇到這種情況怎么辦呢?
白云區鐘落潭鎮的謝老板
現在就遇到這樣的糟心事!
雖然自己是個老板,
但是老板也有難言之隱啊!
自家客戶拿了貨不給錢并且一拖再拖,
這可急壞了謝老板!
自己的工廠已經發不出工資了!
小老板吐苦水:現在生意太難做
有人說:“小老板在愁、中老板在挺、大老板咬著牙夜夜難眠、這就是我們的2018!”這話可能說得有點嚴重,但是這幾年,老板們的確不容易:
每天一睜眼便是各種成本開支,每個月面對山一樣的薪資稅費。而收入呢,捉襟見肘,入不敷出是常態,殫精竭慮焦頭爛額常常得到的卻是一堆應收賬款。
白云區鐘落潭鎮的謝老板就是做紙箱廠生意的小老板,自己開了一間紙箱廠,一直以來主要是給各種下游企業訂做包裝箱。本來廠子開得好好的,沒想到近兩年卻頻頻遭遇拖欠貨款的事情,搞到現在自己資金鏈都斷了,現在只能遣散工人停工待產。
謝老板數了一下,從香港老板到內地江西、湖南等地的老鄉“朋友”,三年來一共有五六位客戶成了老賴,多則十幾萬、少則一兩萬,總共拖了他四、五十萬的貨款不給!
已處停工狀態的紙箱廠
小本生意難做,特別是一般制造業。用這張圖來形容謝老板現在的處境也不為過:
謝老板尤其對一位姓鄧的湖南鞋廠老板切齒痛恨。這位爺雖然拖的貨款總數不多,只有兩三萬,可情形實在可恨。打2015年4月起先后近十宗訂單,各種理由拖欠不結賬,還習慣扮誠懇講情誼:談錢?那多傷感情啊!
謝老板的信任和耐心就這樣一點點耗盡,直到最后,這位鄧爺干脆耍起了賴皮。
拿出賬本去討債,不料……
在了解了事情的基本經過之后,周律師開始仔細研究謝先生準備好的相關證據。謝老板說這一沓的資料就是三年來紙箱廠給鄧老板鞋廠的發貨單,都是未結款,先后差不多有十單左右。
而這些單據并不是全部,還有一次價值數千元的貨,鄧老板收到之后卻說印錯了沒給錢,可事實上那批紙箱鄧老板并沒有退回,而是用掉了。
仔細查看后,周律師發現了一個問題:這些收貨單上的簽收人不斷變化,先后有五六個不同的簽名,并且還沒加蓋公章。看到這周律師忍不住提醒謝先生每次交易都要簽合同,收貨人也應由對方書面指定。如果由于休假、辭職等原因出現收貨人變化,也需要由對方公司書面予以說明確認。這是確保自身交易安全的規范做法,不能因為嫌麻煩或者“信朋友”就簡單pass掉。
此時,謝先生還補充了一個細節,說這位鄧老板原來的鞋廠已經停了,現在他又與人合伙開了另一家。但謝老板堅信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因為他查到這家新廠還在舊廠原地。
可是經驗豐富的周律師立即敏感地意識到一個問題:欠錢的是舊廠,那這家舊廠到底是關了還是停了?舊廠的不同處理結果對謝先生能否收回貨款有著截然不同的影響。
因為作為一家有限責任公司,如果舊鞋廠只是停產卻仍然存在(以工商登記資料為準),那么舊廠及其法人鄧老板就仍是貨款債務的責任方;如果舊鞋廠已經注銷,那么鄧老板將不再需要為這筆債務負責,因為欠債的責任主體(舊鞋廠)已經消失。
謝先生嚇了一跳,趕緊到相關網站去查詢,幸好鄧老板原來那家鞋廠還處于正常狀態,并未注銷,算是長舒了一口氣。
欠債老板:告我也行,查封也行!反正就是還不出錢!
不過,當謝先生帶著欄目組和周律師一行來到了鄧老板現在的鞋廠。出乎大家的預料,鄧老板很快就來到廠辦公室,沒有絲毫避而不見的意思,并且對于還欠謝老板的債也是直接了當的承認。
周律師準備直入主題,促成雙方協商出一個解決方案。可沒想到鄧老板面對周律師的各種方案提議,就是一概不松口。鄧老板說出了自己的情況,說鞋廠的資金也很緊張,實在抽不出錢來還給謝先生,哪怕只是區區1萬多。
此時的調解陷入僵局,眼看謝先生又要克制不住情緒。周律師對鄧老板曉以利害,宣講當前國家對于司法強制執行上的嚴厲態勢。可鄧老板依舊不松口,總之一句話:告我也行,查封也行!反正就是還不出錢!
為了能促成此次調解,周律師特地為雙方擬寫了還款承諾書,但也被鄧老板拒絕簽字。謝先生再也沒有了繼續談下去的心思,他憤而離場,表示一定要把鄧老板告上法庭。
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
但有些“老賴”死活都不肯還這個錢,
這到底是什么樣的心理?
王靜律師認為,這主要是因為欠債人不覺得欠錢是一種違法行為,感覺只是是道德上的虧欠,法制觀念還是比較淡漠。
說到欠錢人的法制觀念淡漠,其實追錢人的債主,法制觀念也不太強。
有一些中小微企業的老板,他們在尋求合作的過程中,可能都是一個熟人社會。在主張自己權益時,通常會考慮到自己所處的社會關系,過激的行為是否會導致商業伙伴負面的看法。另外一個就是對司法的程序不是很熟悉,認為自己維權的時間、精力和經濟的成本比較大,因此會有所顧慮。比如說訴訟費、律師費還有執行難,執行的時間比較長等問題。
面對欠債不給錢的人,
難道就沒有制約他的辦法了嗎?
王靜律師表示,可以申請法院判決,若欠債人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履行,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強制執行仍不履行的,就可以將其列為失信人的黑名單。
一旦列為黑名單,生活、工作、經商各個方面都將受到約束,比如說他不可以乘坐飛機,不可以住星級的賓館,然后不可以乘坐G字頭的列車,還有自己子女的上學也受到影響,另外包括裝修房屋旅游這些高檔的消費都要受限。而由于上了失信人黑名單,還會導致社會的負面評價,影響合作伙伴對其信任。這些都會給到失信人一個很大的壓力,促使他來履行還款責任。
面對口頭協議這樣一種情況,
怎么樣能夠盡量減少這種風險呢?
王靜律師建議,在選擇合作伙伴的時候,首先要考察對方的誠信,可在工商局、最高院的官網上查詢,可以查到合作伙伴有沒有上黑名單以及是否曾受到有關部門處罰等信用情況。
還有就是保留相關的證據,不是全部采用口頭協議的形式,最好有一些書面的證據。比如合同、轉賬、送貨單等,還有會議紀要、郵件、微信這些電子證據,都盡量的保留好,以便今后主張權利的時候,為自己所用。
看來面對欠債人不還錢
其實光是意氣用事是不行的,
還要用合理合法的手段,
來對自己的合法權益進行一個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