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引未來網訊 為加大固廢、危廢處理監管,打好“藍天保衛戰”,東莞市石碣鎮加大了對廢品回收站點等場所的清理整治,并多次開展執法行動,對違規經營場所進行停水停電、限期拆除等處罰,但不少回收站點依然我行我素,拒不整改。8月2日,東莞市石碣鎮對四甲村的6家違規廢品回收站進行了強拆。
記者看到,這六家廢品回收站都建立在路邊的一塊空地上,且都是無牌無證經營,各種回收回來的廢膠紙、紙皮、油桶等堆放雜亂,不僅給周邊群眾生活帶來噪音、衛生等污染,還違規從事固廢回收,處理流程嚴重破壞生態環境。執法人員前期已經對其進行了停水停電處理,但部分經營者竟然私接電線,偷偷經營。2日的行動中,執法人員依法對這六家違規廢品回收站點進行了強制拆除。
記者了解到,石碣鎮共有廢品回收站點100多家,經過前期排查摸底發現有60多家屬于無牌無證或者沒有備案的違規站點。經過清理,這些違規站點大多已經關停,但仍有十余家拒不整改。
接下來,石碣將對這些違規回收站點進行強制拆除,并繼續加大清查打擊力度,依法對再生資源回收經營主體經營資質、場所設施、經營行為及回收物品來源流向等進行全面整治,重點整治固體廢物非法轉移、傾倒處置等違法行為,進一步規范和凈化再生資源回收行業。
根據《東莞市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再生資源回收站點不得設立在城市道路兩側100米范圍內;國道、省道、高速公路及河流、明渠兩側200米范圍內;旅游景點、居民樓內;醫院、文物保護單位、公園、鐵路、港口、軍事禁區、水源保護區和基本農田保護區范圍內及周邊距離200米區域;危險品儲存點周邊500米以內以及高壓走廊;黨政機關、學校和幼兒園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