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引未來網訊 8月中旬,東莞市環保局發布2018年東莞市環境違法“黑名單”企業,此次共有東莞市隆皇紙品有限公司等93家企業被納入2018年環境違法“黑名單”。
東莞10家紙品、包裝企業被納入環境違法黑名單
8月中旬,東莞市環保局發布2018年東莞市環境違法“黑名單”企業,此次共有東莞市隆皇紙品有限公司等93家企業被納入2018年環境違法“黑名單”。這些企業被納入“黑名單”的原因包括:違規設置排放口;擅自增設污染工序,治污設施未建成,未批先投,污染物直接排放。市環保局公布的信息包括93家企業的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實際經營者)、工商登記注冊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環境違法事實及證據材料。
瓦小編查詢名單發現,有10家紙品、包裝企業被納入環保黑名單,具體信息如下。
被處罰單位:東莞市隆皇紙品有限公司
納入黑名單條件:違規設置排放口
環境違法事實:2016年11月29日,該公司在未經環保部門同意的情況下,違反規定設置排放口,印刷清洗廢水經直排閥門直接排放至下水道,規避環境監管。
被處罰單位:東莞愛綠紙塑有限公司
納入黑名單條件:違規設置排放口
環境違法事實:2017年4月12日,該公司在未經環保部門同意的情況下,部分打漿廢水未經處理直接排出廠外河道,規避環境監管。
被處罰單位:東莞市捷富包裝制品有限公司
納入黑名單條件:擅增污染工序,治污設施未建成,未批先投,污染物直接排放
環境違法事實:2017年3月16日,該公司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污染防治設施未建成,未經環保部門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主體工程已投入使用,設有印刷、清洗等工序及四色印刷機、過油機、磨光機、自動糊盒機、曬版機、洗版機等設備。
被處罰單位:東莞市永添包裝實業有限公司
納入黑名單條件:東莞市永添包裝實業有限公司
環境違法事實:2016年12月19日,該公司在清洗機網工作中將清洗廢水散濺到收集池外面,導致清洗廢水經地面流到雨水管道,再流向公司附近的河涌。
被處罰單位:東莞市易通紙品實業有限公司
納入黑名單條件:違規設置排放口
環境違法事實:2017年5月10日,該公司在未經環保部門同意的情況下,違反規定設置排污口,雙色印刷機清洗工序產生的廢水通過該排污口連接的管道直接排入下水道,規避環境監管。
被處罰單位:東莞市德順紙品有限公司
納入黑名單條件:違規設置排放口
環境違法事實:2017年6月6日,該公司在未經環保部門同意的情況下,違反規定設置排放口,制漿清洗工序已配套清洗廢水收集池,并簽定零星廢水轉移合同,清洗廢水收集池的廢水較滿,有廢水溢出下水道。
被處罰單位:東莞華成環保包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納入黑名單條件:違規設置排放口
環境違法事實:2017年4月22日,該公司通過非核定的排污口排放污染物,將清洗油墨容器廢水排入雨水渠道,相關廢水經雨水渠道排放至廠界外。
被處罰單位:東莞市利泰紙業有限公司
納入黑名單條件:違規設置排放口
環境違法事實:2017年7月24日,該公司在未經環保部門同意的情況下,生產車間及廢水站發生廢水滴漏或沖洗地面時,廢水進入雨水管道后排出廠外,規避環境監管。
被處罰單位:東莞長安冠鈞包裝材料有限公司
納入黑名單條件:違規設置排放口
環境違法事實:2017年7月25日,該公司在未經環保部門同意的情況下,印刷機清洗廢水未經處理直接排入市政下水道。
被處罰單位:東莞市頡鴻紙品有限公司
納入黑名單條件:違規設置排放口
環境違法事實:2017年11月13日,該公司在未經環保部門同意的情況下,違反規定設置排放口,生產廢水通過明渠直接排放,規避環境監管。
什么樣的企業會被列入環保黑名單?
《東莞市環境保護局企業環保信用約束管理制度》于今年6月1日開始實施,其中有一項是“黑名單”管理制度。“黑名單”管理制度是指環保部門將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或具有嚴重失信行為的企業納入“黑名單”,并對其實施環境保護綜合約束措施、督促其整改的監督管理制度。
企業若有“發生較大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存在環境違法行為、被責令整改,拒不執行或逾期未完成整改”、“私設暗管、私設旁路或者利用滲井、滲坑、裂隙及其他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傾倒、處置污染物”、“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或者向無經營許可證或者超出經營許可范圍的單位或個人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等十種行為之一,將被納入市環境違法“黑名單”。
有效整改一年后可申請解除“拉黑”
據了解,企業被列入“黑名單”,公布有效期為兩年。對列入“黑名單”的企業,環保部門在公布期間將采取多種環境管理措施,包括:加強環境監察、監測力度;在環保部門組織的評優評獎活動中,不授予其有關榮譽稱號;在其他評優評獎活動中,向相關單位反饋企業納入“黑名單”情況;停止執行其享受的優惠政策,或者對其關于優惠政策的申請不予批準;向各部門通報“黑名單”,建議采取相應限制措施;等等。
不過,“黑名單”企業及時實施有效整改、主動改正環境違法行為,未再發生違法違規行為,可在“黑名單”公布滿一年后,向市環保局提出解除申請。市環保局對企業整改情況進行核實后,將解除情況在東莞市環境保護局公眾網站公示7日,公示期間未接到有效投訴舉報的,同意解除“黑名單”,并發布解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