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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頭減量和資源化,固廢納入排污許可證
修改稿重點強調,明確“無害化”是“資源化”的前提,提出“最大限度降低填埋處理量”,源頭減量和資源化成為趨勢。提出固廢納入排污許可證管理,強調廢物產生者的主體責任,不隨固廢轉移而轉讓,上市公司需公開固廢污染環境防治等信息。推出危廢強制險,參與者包括危廢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單位。禁止進口固廢,即全面禁止進口洋垃圾得到了法律確認。根據產生者付費原則,實施差別化垃圾收費制度。增設垃圾分類制度,強化地方政府責任,為后續《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提供法律支撐。
5次修訂本次最多,預計2019年中期正式出臺
這將是我國《固廢法》頒布(1995年)以來的第5次修訂(前4次修訂分別發生在2004/2013/2015/2016年),是歷次修訂內容最多的一次,本次續訂關于危廢處置和垃圾分類的內容較多。參考《大氣污染防治法》及《水污染防治法》審議進度,從生態環境部征求意見通過經過人大審議要1年左右時間,我們預計《固廢污染防治法》(修訂版本)預計或將于2019年中旬正式實施。
生態環境部公布危廢鑒別修訂征求意見稿
2018年6月初,生態環境部公布修訂《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征求意見稿)》(修訂GB5085.7)。出臺原因是在近幾年,各級環保督察工作持續發力,對企業環境管理的要求越來越規范,企業危險廢物鑒別需求急劇增加,2013年“兩高司法”實施后,各地生態環境部門移交司法機關的環境污染案件呈井噴之勢,其中大部分案件涉及危險廢物,危廢鑒別需求也在持續增加。我國目前危廢名錄分46大類,479種;美國危廢名錄有904種,美國危廢鑒別識別為主,中國危廢名錄管理為主,具體鑒別案例可參考正文(三個案例)。
投資策略:看好危廢及垃圾分類,關注禁止進口固廢
危廢明確生產者為責任主體,固廢排放納入排污許可證,后續推動產廢企業隱藏危廢釋放,推薦東江環保,關注金圓股份、上海洗霸。法律層面確認實施差別化垃圾收費制度,推薦瀚藍環境、龍馬環衛,關注啟迪桑德、盈峰環境。重點關注“禁止進口固廢”表述影響(禁止進口固廢得到法律層面確認,箱板瓦楞等廢紙禁止進口)。
風險提示:政策執行進度低于預期;危廢數量需求低于預期。
報告正文
生態環境部公布固廢法修訂征求意見稿
事項:7月11日生態環境部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
源頭減量和資源化,固廢納入排污許可證
我國《固廢法》一般包括四塊:總則、監督管理、一般規定、工業固廢、生活垃圾、危廢,從本次修訂來看,主要新增內容如下:
原則方面:在污染防治原則層面,明確“無害化”是“資源化”的前提;提出固體廢物綜合利用過程和產品的污染防治要求,防止二次污染,確保“資源化”過程和產品的“無害化”。提出“最大限度降低填埋處理量”,源頭減量和資源化成為趨勢。
責任主體方面:提出建立固廢排污許可證,固廢納入排污許可證管理,強調廢物產生者的主體責任,不隨固廢轉移而轉讓,由2016年版本的“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進口者、使用者對其產生的固體廢物依法承擔污染防治責任”變為“固體廢物的產生者對其產生的固體廢物依法承擔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責任”。
信息披露范圍:城市固廢信息披露由之前的“大、中城市”擴大為“設區地市”;同時固廢產生、利用、處置企業需公布固廢信息,固廢流向更加透明。
上市公司ESG:上市公司需公開固廢污染環境防治等信息,ESG制度加快搭建。
進口固廢:由限制進口洋垃圾變為“禁止進口固廢”,是2018年6月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里面“力爭2020年年底前基本實現固體廢物零進口”的法律確認。
生活垃圾收費機制:根據產生者付費原則,實施差別化垃圾收費制度。
生活垃圾分類:增設垃圾分類制度,強化地方政府責任,為后續《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提供法律支撐。
危廢強制險:推出危廢強制險,參與者包括危廢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單位。
農業固廢:強化農業固廢管理規定,明確農業固廢生產者回收利用責任。
5次修訂本次最多,預計2019年中期正式出臺
這將是我國《固廢法》頒布(1995年)以來的第5次修訂(前4次修訂分別發生在2004/2013/2015/2016年),是歷次修訂內容最多的一次,內容也是聚焦危廢處置這塊。
第一次修訂(2005年):
新提“農村生活垃圾污染環境防治”,但具體規定歸地方。
新增誰污染誰舉證,并實行舉證責任倒置制。
從事危廢利用的企業,也需要申請危廢經營許可證(之前僅危廢處置企業需要)。
生活垃圾處置場所不能隨意選也不能隨意關(之前僅對工業固廢處置設施有規定)。
第二次修訂(2013年):
生活垃圾設施關閉、閑置或者拆除的垃圾處置設施新增市級(之前僅需縣級)人民政府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核準。
第三次修訂(2015年):
將“自動許可進口”修改為“非限制進口”。
列入自動許可進口目錄的固體廢物無需辦理自動許可手續(之前需要)。
第四次修訂(2016年):
關閉、閑置或者拆除的垃圾處置設施審批部門修改為“人民政府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之前需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和環保部門共同審批)。
取消危廢跨市轉移審批。
參考《大氣污染防治法》及《水污染防治法》審議進度,從生態環境部公開征求意見稿到國務院保送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需要6個月左右,再到全國人大審議發布需要6個月,到最終發布總共歷時1年左右,因此我們預計《固廢污染防治法》(征求意見)預計將于2019年中旬正式實施。
生態環境部公布危廢鑒別修訂征求意見稿
2018年6月初,生態環境部公布《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征求意見稿)》(修訂GB5085.7),內容是關于危廢鑒別的修訂。
督查發力鑒別需求激增,修訂方案應對應急鑒別
本次危廢鑒別體系的修訂需求來自2方面:
1)近幾年,各級環保督察工作持續發力,對企業環境管理的要求越來越規范,固體廢物管理問題成為企業環保的突出問題,受前些年環評不夠嚴謹的影響,現在暴露出部分企業產廢屬性不明確、缺乏判斷甚至錯誤定性的問題,目前,企業危險廢物鑒別需求急劇增加。
2)2013年“兩高司法”實施后,各地生態環境部門移交司法機關的環境污染案件呈井噴之勢,其中大部分案件涉及危險廢物,但《危險廢物鑒別技術規范》的適用范圍明確規定“不適用于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產生的危險廢物的應急鑒別”,急需彌補該空白,故進行此次修訂。
美國危廢鑒別識別為主,中國危廢名錄管理為主
危廢的鑒別確認主要通過2種方式:1)通過危廢名錄確認;2)通過廢物的危險特性鑒別確認。對比美國,我國目前危廢名錄分46大類,479種;美國危廢名錄有904種,但我國危廢產生量遠超過美國,且產生行業更加分散,因此我國危廢名錄的危廢種類遠遠不夠。
根據美國EPA數據,美國僅12%的危廢由危廢名錄確定,58%的危廢通過危險特性鑒定確認,而我國危廢的認定堅持以《危險廢物名錄》為主(目前通過名錄確定危廢占比50%-60%),鑒別標準和方法為輔,主要原因在于危廢的鑒別成本昂貴,技術要求過高。本次《危險廢物鑒別標準通則(征求意見稿)》(修訂GB5085.7)的發布是對我國危廢鑒別體系的有效完善。
案例一:工業廢水處理污泥算不算危廢?
工業廢水處理污泥是當前鑒別案例最多的一類固體廢物,在鑒別中往往遇到工業廢水綜合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是否屬于各類工業廢水處理污泥的混合固體廢物的難題。
之前如何判斷:之前較多的操作方式是根據行業分類(例如化工類企業污水污泥算危廢)或環評中通過物料平衡計算方式判定。
現在如何判斷:簡單說,工業廢水達標排放,就不算危廢,如果不達標排放,則根據危廢特性(毒性、感染性、腐蝕性、反應性、易燃性)來綜合判斷。
排入企業內部綜合污水處理設施(自行使用)的工業廢水,未達到國家或地方未達到國家或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準中車間或生產設施廢水排放口相應的限值要求的,則綜合廢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視為該工業廢水處理污泥與其他廢水處理污泥的混合固體廢物,根據《危險廢物鑒別通則(征求意見稿)》(修訂GB5085.7)里的第5.1~5.2條判斷是否屬于危險廢物(具體判別流程參考圖6)。
排入公共廢水處理設施(服務2個以上企業)的工業廢水,未達到國家或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準中車間或生產設施廢水排放口相應的間接排放限值要求的,則公共廢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視為該工業廢水處理污泥與其他廢水處理污泥的混合固體廢物,根據《危險廢物鑒別通則(征求意見稿)》(修訂GB5085.7)里的第5.1~5.2條判斷是否屬于危險廢物(具體判別流程參考圖6)。
案例二:危廢利用過程產生的廢物算不算危廢?
之前的規定是“針對具有毒性(包括浸出毒性、急性毒性及其他毒性)和感染性等一種或一種以上危險特性的危廢處理后的廢物仍算作危廢”,但在實際過程中很多企業對危廢進行資源化利用,最后的危廢危險性已大大降低(典型的例如有色金屬行業廢渣綜合利用),如仍算做危廢會導致管理成本過高,影響行業發展。
征求意見稿里提出如對上述危廢進行資源化利用過程產生的廢物經鑒別不再具有危險特性即不算做危廢,而通過處置方式處理的廢物仍算做危廢。根據各省份要求不同,危廢鑒別委托可由企業自行選擇機構、固管中心充當、固管中心確定鑒別機構等3種途徑實現。
案例三:環境污染事件涉及的固廢如何鑒別?
隨著環保督查的強化,現在曝光出很多危廢非法排放、傾倒的問題,之前鑒別標準僅適用正常為正常生產和生活活動產生的固體廢物,這次修訂新增環境污染事件的鑒定技術要求,需要根據產生來源和工藝、固廢是否仍在產生、有無類比工藝三個條件來綜合判斷。
投資策略:看好危廢及垃圾分類,關注禁止進口固廢
固廢納入排污許可證,進一步明確產生者責任主體,隱藏危廢量逐步浮出水面。以危廢為例,目前國家的監管重點放在末端處置企業,而產危、運輸企業成為監管死角,大量危廢通過虛報瞞報,跑冒滴漏方式處理,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本次修訂草案提出未來固廢將納入排污許可證,對產危企業數據進行對外公示,危廢產生量進一步曝光,危廢的正規化處理量將進一步提升。
資源化技術優勢逐漸凸顯,駐場服務前段清潔生產等處理將增加。從本次修訂草案來看,大原則提出“最大限度降低固體廢物填埋處理量”,源頭減量及資源化成為未來趨勢。資源化利用最終體現為技術水平,技術溢價逐步體現,另外,參考美國危廢發展歷史,在危廢減量化周期,駐場服務商業模式開始出現并壯大,關注國內駐場服務業務新模式,推薦東江環保、關注金圓股份及上海洗霸。
上市公司ESG制度逐漸成型,環境友好型企業有望獲得市場溢價。近期的三維集團、中鋁蘭州分公司、輝豐股份等污染事件仍然反映出較多上市公司環境污染及信息披露不完善等問題,本次修訂草案明確提出“上市公司需公開固廢污染環境防治等信息”,未來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政策將逐步完善,環境友好型公司風險較小,市場有望給予溢價。
差別化垃圾收費助推垃圾分類進入實質階段,重點關注禁止進口固廢。草案中提到實施差別化垃圾收費制度,為后續《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提供了法律支撐,垃圾分類僅是城市環境服務首環,從垃圾分類到/收集/轉運/再利用/處置的全產業鏈城市環境服務才是城市環境服務的成熟模式,看好全市政固廢產業鏈布局公司發展前景。推薦瀚藍環境、龍馬環衛,關注啟迪桑德、盈峰環境。重點關注“禁止進口固廢”這一表述帶來影響(箱板瓦楞等廢紙亦全面禁止進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