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引未來網訊 為進一步壓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持續推進重點區域空氣質量改善,環境部決定于2018年6月-2019年4月,在重點區域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工作。
2018-2019年藍天保衛戰重點區域強化督查啟動會暨強化人員培訓視頻會。
6月8日,澎湃新聞從環境部召開的“2018-2019年藍天保衛戰重點區域強化督查啟動會暨強化人員培訓視頻會”(簡稱視頻會)廣西分會場上獲悉,與以往相比,新一輪強化督查范圍在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的基礎上,新增了汾渭平原11個城市,包括山西省呂梁、晉中、臨汾、運城市,河南省洛陽、三門峽市,陜西省西安、咸陽、寶雞、銅川、渭南市以及楊凌示范區。
長三角地區的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也將安排特別行動組,開展不定期督查。
強化督查將從2018年6月11日開始,持續到2019年4月28日結束。
環境部環監局負責人向澎湃新聞表示,環境部將對“2+26”城市總體安排200個左右的督查組,汾渭平原11個城市總體安排90個左右的督查組,分三階段,外加100多個特別機動組,共計約1.8萬人(次)。
此次強化督查內容包括,“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情況,工業企業環境問題治理情況,工業爐窯整治情況,清潔取暖及燃煤替代情況,燃煤鍋爐綜合整治情況,運輸結構及方式調整情況,露天礦山綜合整治情況,揚塵綜合治理情況,秸稈禁燒管控情況,錯峰生產落實情況,重污染天氣應急措施落實情況,群眾投訴的突出環境問題辦理情況等。
2018-2019年藍天保衛戰重點區域強化督查啟動會暨強化人員培訓視頻會。
汾渭平原11城首次納入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
盡管2017年底“大氣十條”第一階段目標任務已圓滿收官,但是我國大氣污染防治之路仍任重道遠。
“京津冀地區仍然是全國環境空氣質量最差的地區,河北、山西、天津、河南、山東5省(市)優良天氣比例仍不到60%,汾渭平原更是近年來大氣污染不降反升,反彈比較厲害的區域。”環監局負責人說。
今年年初,環境部已表示正在制定藍天保衛戰三年作戰計劃,將進一步完善京津冀、長三角、汾渭平原地區污染防治協作機制,穩步推進成渝、東北、長江中游城市群等其他跨區域大氣污染防治聯防聯控。汾渭平原也被首次納入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
不是運動式執法,而是新的長效機制
去年,原環保部在京津冀及周邊啟動了5600人的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對“2+26”城施行壓茬式督查。
上述負責人在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表示,“我們希望這種行動能夠帶動地方,逐步把監督的責任往省、市傳遞,有個兩三年,在京津冀地區就會形成一種自覺,企業守法、政府履責成為常態。”
如此大規模,持續這么長時間是不是要搞“運動式執法”?6月8日,環境部部長李干杰在視頻會上說,針對重點區域、重點領域、重點問題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強化督查,不是“運動式”“一陣風”,而是新的長效機制,不是要求“一刀切”,而是要精準治污,“根本目的是要幫助地方黨委、政府發現環境問題,進而解決環境問題,改善環境質量。”
李干杰表示,這種強化督查是環境部新的調整和工作模式的優化,既在宏觀層面抓綜合協調、頂層設計,又在微觀層面強化執法、落實責任、見成效,“甚至在微觀領域我們會力度更大。”
李干杰說,“有些問題是塊區域的,有些是歷史遺留的,有些問題盤根負責,單靠地方解決不了,需要借助我們(強化督查)的力量去推動解決。”
統籌制定量化問責辦法
澎湃新聞從視頻會上獲悉,此次強化督查將突出重點區域、重點指標、重點時段和重點領域,圍繞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和用地結構4項重點任務,檢查“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情況、工業企業環境問題治理情況、清潔取暖及燃煤替代情況等13項督查任務。
督查共分三個階段,6月11日至8月5日為第一階段,共4個輪次。督查內容包括對“2+26”城市“散亂污”企業整治、燃煤鍋爐淘汰、部督辦問題整改以及《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規定的其他措施落實情況開展“回頭看”。梳理熱點網格、群眾投訴舉報,重點發現新的涉氣問題。
8月20日至11月11日為第二階段,共6個輪次。主要針對“2+26”城市、汾渭平原11城市開展全面督查,排查工業爐窯、礦山治理、小火電淘汰、“公轉鐵”落實、揚塵治理及秸桿焚燒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以問題為導向督促各項任務及措施落實到位。
第三階段為11月12日至2019年4月28日,共11個輪次。重點督促“2+26”城市、汾渭平原11城市、長三角地區落實秋冬季減排措施,排查錯峰生產及重污染天氣各項應對措施落實情況。
每個督查組現場督查2周,共安排21輪次督查。“2+26”城市總體安排200個左右的督查組,汾渭平原11個城市總體安排90個左右的督查組,長三角地區以安排特別行動組為主,開展不定期督查。
環境部設專項督查辦公室統一負責指揮、調度、協調強化督查工作。對“2+26”城市、汾渭平原11城市各縣(市、區)開展駐點督查,緊盯問題排查。對長三角地區4省市派特別行動組,采取機動式督查,確保問題排查到位。
環境部環監局負責人說,根據督查情況,將對工業企業環境違法問題集中、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整體推進不力、責任落實不到位且大氣污染問題十分突出的城市,進行掛牌督辦或公開約談。
針對大氣污染嚴重、重污染天氣頻發、環境質量改善達不到時序進度甚至惡化的城市,適時開展中央環保專項督察。
此外,第二階段起,環境部將就污染防治攻堅戰各專項行動,統籌制定量化問責辦法,完善細則,嚴格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