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引未來訊,3月25日晚,市民顧先生通過外賣購買了膠州市廣州路大潤發店的多件商品,其中格瓦斯飲料已經過期四年。遂向商家反映索賠,目前雙方達成一致。
“我昨天晚上從美團外賣購買了膠州大潤發的秋林格瓦斯飲料,生產日期是2013年2月25日的,保質期12個月,到我買這瓶飲料都過期四年了。”市民顧先生告訴記者,3月25日晚,他從外賣上下單購買了冰紅茶、秋林格瓦斯等商品。拿到外賣的東西后,他喝了半瓶格瓦斯,隨意翻動看了看,這一看把他嚇了一跳,這瓶350ML的格瓦斯竟然是2013年2月25日生產的,再一看保質期只有12個月,他趕緊聯系了外賣平臺和大潤發商家。
這瓶350ML的格瓦斯竟然是2013年2月25日生產的,再一看保質期只有12個月
根據顧先生提供的消費小票顯示,購買時間為3月25日20時52分,其中秋林格瓦斯飲料為350ML/瓶。據他介紹,在雙方交涉過程中,大潤發商家稱是印錯了日期,要給他賠償十瓶同樣的飲料,消費者不同意。3月27日,記者來到膠州市廣州路大潤發店,工作人員稱根據他們和生產廠家溝通的情況,這一種飲料上市時間要晚于2013年,應該是印刷時錯誤導致的,“廠家稱這種事情發生的概率非常低,我們也和消費者達成一致了,賠償給他500元錢。”
隨后,記者致電秋林格瓦斯的全國熱線4006661900,接線員稱此350ML款的秋林格瓦斯飲料,進入山東地區的時間大約在2014、2015年。至于外瓶上的日期,具體情況需要山東地區的負責人給予回復。更多紙業行情,造紙印刷包裝求購信息,上紙引未來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