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奮力開創新時代生態環境保護新局面——在2018年全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環境保護部部長李干杰(2018年2月2日)摘選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是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的開局之年,是改革開放40周年,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施“十三五”規劃承上啟下的關鍵一年。我們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
認真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緊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變化,按照高質量發展的要求,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
為此,需要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啟動打贏藍天保衛戰作戰計劃。
制定實施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計劃,出臺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汾渭平原等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實施方案。PM2.5未達標地級及以上城市平均濃度同比下降2%;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到79%;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繼續下降。
持續推進散煤和機動車污染治理。穩步推進北方地區清潔取暖,爭取再完成一批用戶煤改氣、煤改電。加快淘汰10蒸噸及以下燃煤小鍋爐,全面啟動城市建成區35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淘汰工作,開展煤氣發生爐專項整治行動。推動減少公路運輸,提高鐵路貨運比例。整治柴油貨車超標排放行為,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假劣車用油品和尿素行為。
抓好重點行業提標改造。繼續推進燃煤電廠超低排放改造,啟動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在重點區域實施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全面加強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管理。開展“散亂污”企業及集群全面排查整治。印發臭氧(O3)污染防治有關指導性文件。加強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加快標準制修訂工作。強化揚塵污染防治。
強化重點區域聯防聯控。進一步完善京津冀、長三角、汾渭平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機制,穩步推進成渝、東北、長江中游城市群等其他跨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著力提升重污染天氣預測預報水平,指導相關重點區域和城市群開展應急預案修訂,實施清單化管理,開展區域應急聯動。
(二)加快水污染防治。
全面落實《水十條》重點任務,對水環境問題突出和《水十條》落實滯后地區開展專項督導。國控水質斷面I—III類水質比例達到68.4%以上;劣Ⅴ類斷面比例控制在7.3%以下;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量繼續下降。
突出黑臭水體和飲用水水源地整治。配合住建部門推動36個重點城市和長江經濟帶黑臭水體整治,加快補齊城鎮環境基礎設施短板。完成長江經濟帶縣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其他地區地級及以上城市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的清理整治工作。所有縣級及以上城市向社會公開飲水安全狀況信息。
推進重點流域和近岸海域治理。實施《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16—2020年)》,督促相關地方依法編制實施不達標水體限期達標規劃。加大“老三湖”(太湖、滇池、巢湖)、“新三湖”(丹江口、洱海、白洋淀)等重點湖泊流域面源污染防治及點源氮磷污染物排放控制。落實推進長江流域生態修復獎勵政策,協調推動密云水庫上游、赤水河流域生態保護補償試點。推進入海河流和重點河口海灣污染治理。
加強工業污染源治理。持續推進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明確實施氮磷總量控制的行業及重點流域控制單元,嚴格控制氮磷新增排放。加強工業集聚區水污染防治,省級及以上工業集聚區建立水環境管理檔案,實現“一園一檔”。
深入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落實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督導2.5萬個建制村開展環境綜合整治。督促太湖流域蘇、錫、常三市落實開放水域投餌養殖淘汰任務。加強環境監管執法,倒逼秸稈和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減少農業面源污染。
(三)全面推進土壤污染防治。
建立完善《土十條》實施情況評估考核機制。深入推進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年底前完成全國農用地土壤污染詳查工作,建成全國土壤環境信息化管理平臺。以基本管控建設用地和農用地土壤環境風險為目標,完善建設用地和農用地相關標準規范。
強化土壤污染治理與管控。開展涉重金屬行業企業排查。建立污染地塊名錄。加快推進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先行區建設和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技術應用試點,配合推進農用地分類試點相關工作。
加強固體廢物及化學品污染防治。做好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執法檢查整改落實工作。推動各地優化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布局。制定化學品環境管理戰略,推動落實優先控制化學品風險管控措施。推動開展“無廢城市”建設試點。
(四)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
完成所有省份生態保護紅線劃定,研究制定生態保護紅線管理暫行辦法,開展國家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臺試運行。優先將生態保護紅線比例高的縣域納入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范圍。完成全國生態狀況變化(2010-2015年)調查與評估。
新建一批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推進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保護地體系。積極籌備《生物多樣性公約》第15次締約方大會。推進“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建設,啟動第二批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縣創建,開展第二屆中國生態文明獎表彰。
(五)依法加強核與輻射安全監管。
始終堅持理性、協調、并進的核安全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全面開展核安全法實施年活動,制修訂《核設施安全許可管理辦法》等配套法規標準。協調推進國家核安全相關政策落實,高效運轉國家核安全工作、國內外涉核風險防范、朝核環境風險應對等機制。開展核安全“十三五”規劃中期評估,推進各項規劃重點任務落實。
嚴格依法開展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加強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強化核與輻射安全風險管控和化解,保持核電廠安全水平與國際先進水平同步。加強國控輻射環境自動監測站、東北邊境應急監測能力建設,扎實推進國家核與輻射安全技術研發基地建設,重點保障試驗臺架等能力建設項目落地。
持續推進核與輻射安全監管綜合管理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程序制度。開展核安全文化評估和交流培訓。加強國際合作,推廣核電安全監管體系,支持核電走出去。
(六)強化環境執法督察。
深入推進環保督察。開展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整改情況“回頭看”。針對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關鍵領域,組織開展機動式、點穴式專項督察。推進環境保護督察制度化建設。全面開展省級環保督察,基本實現地市督察全覆蓋。
嚴格環境執法監管。開展重點區域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落實《禁止洋垃圾入境推進固體廢物進口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打擊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和傾倒、垃圾焚燒發電行業達標排放、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及城鎮和園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整治、“綠盾”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監督檢查等7大專項行動,作為全面打響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標志性工程。
繼續開展環境執法大練兵。強化執法隊伍能力建設,提高執法人員素質。加強基層環境執法標準化建設,統一執法人員著裝,提高執法機構硬件裝備水平。推動移動執法系統建設與應用,實現國家、省、市、縣四級現場執法檢查數據聯網。
(七)深化環保領域改革。
健全完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切實保障地表水國考斷面水質“采測”分離機制有效實施,并加快自動站建設,實行第三方運維、全國數據聯網。加快重點區域空氣質量預測預報能力建設,完善“2+26”城市大氣顆粒物化學組分分析網和光化學監測網。在全國范圍內推動開展環境空氣和固定污染源VOCs監測。完善國家土壤環境監測網。推進環境統計改革,保障環境統計數據質量。
加快推進排污許可制改革。發布汽車制造等12個行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完成石化等6個行業許可證核發。按照核發一個行業、清理一個行業、規范一個行業、達標排放一個行業的思路,開展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頓和鋼鐵、水泥等15個行業執法檢查,對無證和不按證排污企業實施嚴厲處罰。
落實好各項改革方案。全面推開省以下環保機構垂直管理制度改革,開展設置京津冀大氣機構試點,提出推進按流域設置環境監管和行政執法機構工作的指導意見。推進在全國試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做好第二批、第三批禁止進口固體廢物目錄調整,強化進口廢物監管,堅決禁止洋垃圾入境。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加快推進行政許可標準化。
完善環境經濟政策。深化排污權交易試點,發展排污權交易二級市場。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健全環保信用評價制度,推動建立長江經濟帶“互認互用”評價結果機制。健全信息強制性披露制度,督促上市公司、發債企業等披露環境信息。推進環境保護綜合名錄編制。
(八)加快推進綠色發展。
優化產業布局和結構。開展區域國土空間環境評價,率先在長江經濟帶以地市為單元開展“三線一單”編制工作。堅持規劃環評與項目環評聯動,依法依規做好重大項目環評管理。出臺《關于強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事中事后監管的實施意見》。
推動產業轉型升級。把“散亂污”企業整治作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內容,強化企業集群綜合整治。完善環境標準體系,完成鋼鐵、煉焦等重點行業環保標準評估,引導企業加快技術創新和升級改造。開展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改革,倡導企業實行綠色采購,推進綠色供應鏈建設。完善環境技術管理體系,發展壯大環境服務業,加快推進節能環保產業發展。
推動形成綠色生活方式。發布公民環保行為準則,面向學校、社區、家庭、企業開展“美麗中國—我是行動者”活動,組織開發制作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品,引導社會組織積極參與生態環境保護,動員公眾踐行綠色生活方式。
(九)提升支撐保障能力。
健全法律法規體系。推進土壤污染防治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環境監測條例、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以及生物遺傳資源獲取與惠益分享管理、化學品環境管理等領域法律法規和重要規章制修訂工作。
落實資金能力保障。加大生態環保領域補短板投資力度,加強環境治理與保護項目儲備庫建設,配合財政部實行中央財政資金安排與預算執行、項目績效“雙掛鉤”機制。組織開展邁向美麗中國的生態環境保護戰略與實施研究,探索建立環境經濟綜合決策機制。加快推進環境信息化建設。
強化科技基礎支撐。全面推進大氣重污染成因與治理攻關,繼續實施水體污染控制與治理科技重大專項,推動全社會環保相關各行各業科技創新。完善環境空氣質量和地表水環境質量評價方法體系。繼續推進環境與健康相關標準制定,開展熱點環境問題的環境與健康調查研究,完成公民環境與健康素養測評。開展聲環境功能區劃分和調整。
開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地方各級政府要加快建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強化政府部門聯動協調,全面落實普查辦公條件和經費等有關要求。上半年完成清查建庫和試點工作,明確普查調查對象和調查技術方案;下半年開展入戶調查、數據填報、審核匯總和質量評估,形成普查數據庫,建立并逐步完善各類污染源檔案,年底完成普查入戶調查。
加強環保宣傳教育。探索創新組織形式,開展好“六五”環境日宣傳。優化例行新聞發布制度,形成全系統新聞發布合力。進一步推動深度報道和伴隨式采訪,組織實施“建設美麗中國”大型主題采訪活動。穩步推進環保設施和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向公眾開放。
提升環境風險防范能力。以垃圾焚燒發電、PX、涉核項目和涉“散亂污”企業整治區域為重點,大力提升環境社會風險防范與化解工作能力。制定實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推進信息公開和公眾監督。強化預防和應急準備,妥善應對突發環境事件。切實化解信訪問題。
加強國際交流合作。充分發揮國合會高端咨詢平臺作用,開展政策研究、能力建設和對外宣傳推介。加強國際交流與履約能力建設,推進南南環保合作。啟動“一帶一路”綠色發展國際聯盟和生態環保大數據服務平臺建設。積極依法做好境外環保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監督管理與服務。
(十)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
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深入開展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大動員”“大培訓”“大調研”“大討論”“大宣傳”活動。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強化黨組織政治功能,確保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切實加強思想建設。持續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認真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組織廣大黨員干部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進一步筑牢忠誠核心、擁戴核心、維護核心、服從核心、緊跟核心的思想根基。
加強干部隊伍建設。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把好干部標準落到實處。加強理想信念教育和業務培訓,建設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堅持“三會一課”制度,推進黨的活動方式創新,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政治功能。
持之以恒正風肅紀。貫徹落實十九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精神,馳而不息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發揚釘釘子精神,一個節點一個節點堅守,持續整治“四風”突出問題。繼續深入開展巡視,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對違紀行為和腐敗問題堅決做到“零容忍”。
駐部紀檢組緊緊圍繞環保部門中心工作,在從嚴治部、從嚴管隊伍中發揮了重要作用,要繼續支持他們履行職責、做好工作。
最后,我再強調三點。
一是籌備召開好第八次全國環保大會。這是一次十分重要的會議,將對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作出全面部署。要抓緊做好會議籌備工作,按程序及時向黨中央、國務院請示匯報,確保大會圓滿勝利召開。
二是全力做好生態環境監管體制改革工作。機構改革是黨中央、國務院順應時勢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加快建立生態文明制度體系、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自覺增強“四個意識”,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做好部門機構改革有關工作,確保各項工作平穩有序積極向前推進。
三是切實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各地要認真落實兩辦《關于深化環境監測改革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的意見》,結合本地實際,加快研究制定落實方案,構建防范和懲治環境監測行政干預的責任體系和工作機制。我們將與質檢總局簽署落實《意見》的戰略協議,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出臺一系列環境監測質量管理相關制度,開展監測質量專項檢查。對涉及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的地區、監測機構、企業和個人,絕不手軟,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并向社會通報;對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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