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新區)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市印刷行業協會、各印刷企業:
根據省新聞出版廣電局《關于開展2018年印刷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和國家印刷示范企業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粵新廣印發[2018]7號),我局決定組織開展2018年印刷企業年度報告和國家印刷復制示范企業年度考核工作。現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圍
(一)凡已領取廣東省印刷經營許可證的印刷企業(含2017年新批準設立的印刷企業,不包括復印打印企業),均須提交年度報告。
(二)總局認定授予“國家印刷復制示范企業”稱號的企業,在網上填報年度報告后還須參加年度考核。
二、年度報告公示工作時間
報告時間:2018年2月1日至3月31日。
公示時間:2018年6月1日起。
三、年度報告程序及報送材料
(一)各印刷企業接通知后,登錄廣東省新聞出版行業信息管理平臺(www.b2bys.com)上的“印刷行業信息管理系統(企業端)”,認真如實填報《2018年印刷企業年度報告表》(見附件1)中的各項數據,并核實系統中本企業的有關基本數據,如發現不一致、不完整的,應及時予以更改。
(二)各印刷企業完成網上填報后,經我局組織網上審核通過,即可下載打印《2018年印刷企業年度報告表》。
(三)各印刷企業向我局報送以下書面材料:
1、《2018年印刷企業年度報告表》(單位蓋章,一式兩份);
2、《印刷經營許可證》正本和副本原件;
3、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一式兩份);
4、印刷法規培訓合格證書復印件(一式兩份)。
我局委托深圳市印刷行業協會負責網上審核及收取書面材料,請各企業于2018年3月22日前將上述材料報送到協會。協會辦公地址和聯系方式如下:
深圳市印刷行業協會
地址:深圳市羅湖區紅寶路8號603室
電話:25595410,25029479
(四)我局統一匯總企業報告材料,對數據發生異常變化的企業,將要求其提供相關情況說明,不按規定時限報告的印刷企業將列為重點監管對象。
(五)按照省局統一部署,今年年度報告完成后,集中為印刷企業換發《印刷經營許可證》,完成時間初定于2018年3月31日。屆時,出版物印刷企業、數字印刷企業和外商獨資、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印刷企業到深圳市印刷行業協會領取《印刷經營許可證》,其他的印刷企業到本企業所在區新聞出版廣電行政管理部門領取。具體安排請屆時查看深圳市印刷行業協會網站(www.szprint.org)通知。
四、國家印刷示范企業年度考核
(一)報送年度總結。示范企業向我局提交年度總結,并紙質提交《2018年國家印刷示范企業年度考核表》(見附件2),這兩項材料應隨年度報告材料一起報送到深圳市印刷行業協會。總結內容主要包括:遵紀守法及獎懲情況、創新發展及綠色印刷實施情況、示范作用發揮情況等。
我市的國家印刷示范企業名單見附件3。
(二)開展現場考評。我局結合企業提交的年度總結開展現場考評。主要包括:是否符合示范企業基本條件、是否受到過行政處罰、創新引領發展的思路經驗等方面情況。
(三)作出綜合評定。我局根據現場考評結果,向省局書面提出保留或撤銷的評定意見。
五、請各區新聞出版行政部門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將本通知下發給轄區印刷企業。
(二)及時為完成年度報告的屬本區審批管理的印刷企業換發《印刷經營許可證》。
特此通知。
深圳市新聞出版廣電局
2018年3月4日
(聯系電話:市印刷行業協會25595410,25029479,25580009;市新聞出版廣電局 88102782,88100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