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引未來網訊:12月22日,環保部公布了《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向四川省反饋督察情況》,文件指出: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推動淘汰燃煤小鍋爐等工作不到位,未及時進行安排部署,截至2017年7月,全省仍有1221臺應淘汰的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未淘汰到位。找紙張就上紙引未來網。
針對督查組的反饋情況,四川省迅速作出反應。12月26日,四川省經信委下發了一份緊急通知——《關于采取堅決措施做好燃煤鍋爐淘汰工作的緊急通知》。通知要求,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的淘汰清零工作,對沒有完成燃煤鍋爐退出的企業執行強制停電措施。詳情如下:
關于采取堅決措施做好燃煤鍋爐淘汰工作的緊急通知
川淘汰落后辦〔2017〕22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
2017年完成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淘汰是《四川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川府發〔2014〕4號)確定的目標,是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環境污染防治“三大戰役”安排部署的重要任務,同時也是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我省環境保護工作反饋問題之一。請你們高度重視,切實采取措施,確保任務按時完成。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確保完成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的淘汰清零工作
請各市(州)認真對照本地區淘汰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的目標任務,加強監督督促,抓緊做好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的淘汰工作,以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目標任務倒排時間,組織相關部門采取有力措施,確保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的淘汰清零工作按時完成。
二、堅決對沒有完成燃煤鍋爐退出的企業執行強制停電措施
各市(州)人民政府要責成相關部門,按照《關于對環境違法違規“散亂污”企業實施強制停電措施的通知》(川環發〔2017〕28號)要求,對沒有淘汰退出燃煤鍋爐實施強制停電措施,堅決制止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繼續生產。建立信息通報制度,建立燃煤鍋爐淘汰進度情況臺賬,對完成任務和整改到位的企業及時銷號,并將動態管理的臺賬于2017年12月31日前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匯總。同時要跟蹤督查,嚴防相關企業私自恢復供電。
特此通知。
四川省淘汰落后產能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