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引未來網訊:《環境保護稅法》起草之初,就受到了輿論的廣泛關注。在“綠色發展”“依法治國”等時代熱詞愈發深入人心的當下,以法律的剛性促進生態環境保護正當其時。找紙張就上紙引未來網。
可以看到,環保“費”改“稅”有利于捍衛環境保護工作的嚴肅性,較大程度上避免了過往排污費征收的隨意性過大等問題。在執行層面來講,既然用到了稅收調節,讓稅收去影響價格變化,環保稅的直接作用應該是促進企業通過技術創新等手段減少污染排放,而要防止企業通過精細的利益計算,發現污染減排成本遠大于稅收成本,進而讓環保稅的調控作用得不到有效發揮。
這就要求環保稅在稅額標準上能夠實現差異化,因時因地制宜。9月通過的《環保稅福建省適用稅額和應稅污染物項目數方案》作為我省推行環保稅的落地版,各項標準在環保稅規定的上下限范圍內做了調整。這既是中央有關精神的貫徹,也是我省根據自身環保實際情況的一種探索。在實踐中,也應適時根據情況調整稅額標準。
當然,走綠色發展道路,不能異想天開地指望一夜之間消除全部污染排放;也不能走向另外一個極端,指望環保稅能夠“包治百病”。應該說,環保稅只是環境保護工作中的重要一環,對于某些污染嚴重、積重難返的企業,縱使有能力繳納高額的環保稅,可作為落后產能,他們仍有必要進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