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引未來網訊,將熟人的家庭隱私寫入書中,并印刷出版。日前,內鄉縣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被告李某、孫某在內鄉縣縣級出版物上登載向原告郭某賠禮道歉的公開聲明,聲明內容由內鄉縣人民法院審核確定。
2012年8月,由李某口述,孫某執筆,雙方共同創作了《尋常百姓》一書,該書有兩部分內容涉及郭某隱私。隨后,該書由孫某聯系印刷單位并出資,印刷單位辦理書號并設計版本成書付印。后經法院查明,該書以“中國文聯出版社”名義出版、發行,系冒用該出版社名義。
內鄉縣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李某、孫某在合著的《尋常百姓》一書中,未經原告同意,使用原告真實姓名等屬于泄露、公布家庭隱私的行為,侵害了原告的隱私權,原告請求賠禮道歉法院予以支持。根據相關法規,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