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引未來網訊,2017年7月18日,中國保監會福建監管局發布閩保監罰〔2017〕57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對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龍巖中心支公司(以下簡稱太平洋產險龍巖中支)財務不真實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同時,中國保監會福建監管局發布閩保監罰58、59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對負有直接責任的太平洋產險龍巖中支時任總經理吳云雄及時任分管副總經理謝希德進行了處罰。
閩保監罰〔2017〕57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太平洋產險龍巖中支存在財務不真實的違法行為。2017年1月至3月期間,在業務及管理費科目下虛列2筆印刷費和4筆廣告費,金額合計245600元。根據《保險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條的規定,中國保監會福建監管局決定對太平洋產險龍巖中支處以25萬元罰款,并責令改正。
閩保監罰〔2017〕58及59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吳云雄、謝希德作為太平洋產險龍巖中支公司時任總經理和分管車險的副總經理,對上述違法行為負有直接責任。根據《保險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條的規定,中國保監會福建監管局決定對吳云雄和謝希德予以警告,并處以2.4萬元和5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