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引未來網訊,國家發改委日前發布消息稱,已指導浙江省物價局對杭州市富陽區造紙協會組織17家造紙企業達成并實施卷筒白板紙價格壟斷協議一案作出處理決定,對富陽區造紙協會依法撤銷登記,對17家企業罰款778萬元,嚴肅制止違法漲價,維護市場公平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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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紙是市場化行業,紙張是市場化產品,生產企業擁有自主定價權,漲價降價都不在話下。在行情看漲時,一些造紙企業即使跟風漲價,你漲我也漲同樣沒有問題。也就是說,對于市場化產品的定價,法律上的規制是很寬松的,“隨行就市”是其基本特征。但是,如果幾家企業事先通過協商(串通)實行聯合漲價,則為法律所不允許。如果由行業協會出面,組織會員企業聯合漲價則更為法律所嚴格禁止。
杭州富陽區造紙協會就犯了這一大忌。調查表明,2016年10月28日,富陽區造紙協會組織17家造紙企業召開行業會議,共同協商上調卷筒白板紙價格,并達成“調價分階段執行,首次每噸上調200元”“企業間相互監督,發現問題及時通報協會秘書處,秘書處將進行檢查和處理”等協議。隨后,各涉案企業均履行了相關協議,致使卷筒白板紙價格上漲了23%左右。
單個造紙企業的力量是微小的,但當17家造紙企業聯合起來就可能構成區域性壟斷。單個造紙企業的漲價行為一般難以得逞,你漲別人不漲,你的產品就會賣不出去,而當17家造紙企業協商一致漲價,下游客戶往往只能被迫接受。17家造紙企業本來是相互競爭的關系,唯有充分的競爭才能使價格維持在合理水平,但這種“價格聯盟”排除、限制了競爭,使得原本的市場化產品變成了某種壟斷性產品,價格偏離正常軌道。漲價者獲得的豐厚收益,以損害下游客戶的利益為代價,而印刷、包裝等下游企業的成本增長,最終必將轉嫁給廣大消費者。
所以,我國反壟斷法第三章對這種行為明確予以禁止,既禁止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也禁止經營者與交易相對人達成壟斷協議,同時明確“行業協會不得組織本行業的經營者從事本章禁止的壟斷行為”。此次富陽區造紙協會受到重罰,被依法撤銷登記可謂咎由自取,17家造紙企業被罰款778萬元,得不償失,也算是一次沉重的教訓。
實際上,回顧近年來的一些串通漲價、集體漲價,背后常常有行業協會的身影:牛肉拉面價格一夜猛漲,緣于拉面協會的組織操縱;方便面集體漲價的幕后,是方便面協會在運籌帷幄;甚至連洗車價格集體上漲,背后也有洗車協會閑不住的手……難怪人們感嘆有些行業協會已經異化為“漲價協會”,其主要職能似乎就是組織漲價、操縱價格。
眾所周知,行業協會的主要職能是加強會員企業溝通、分析政策和市場變化、維護成員企業利益等。在正常程序下,對行業內價格爭議進行合理協調,保護行業公平競爭,當然也是行業協會分內之責。但是,這一切都須在法律允許的框架內進行,不得損害其他行業和消費者的利益,不得破壞交易公平,不得排除或限制市場競爭。
在反壟斷法等法律法規有明確禁止性規定,國家發改委等部門一再強調行業協會不得操縱價格的情況下,仍有行業協會敢于鋌而走險。這只能說明相關部門的反壟斷調查還得進一步常態化,對價格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須進一步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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