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引未來訊,本著“公開透明原則、公平競爭原則、公正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的精神,提高采購效率、合理、合法高效使用采購資金,現結合我辦實際,發布如下詢價公告:
一、購買主體:
省政府法制辦。
二、購買內容:
印刷品(文件、資料、函頭紙、信封、單據表格等)。
三、報價人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一)國內注冊具有相應經營范圍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具有一定的配送和售后服務能力;
(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五)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四、報價須知:
(一)報價應當提交以下資料:
1、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2、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3、企業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4、聯系人及電話;
5、網上競價供應商承諾書原件;
6、法人授權委托書。
(二)報價截止時間:2017年6月28日-2017年7月8日。
(三)報價資料應裝袋密封,密封處加蓋公章,并要寫明:報價人名稱和報價項目名稱(各種印刷品須按不同規格詳細報價)
(四)報價資料遞交地址:省政府法制辦(貴陽市中華北路242號5號樓904室,聯系人:王軍)。
(五)詢價人認為有必要延長報價截止時間時,可以發補充通知,則詢價公告規定的報價截止時間等有關的權利和義務將延長至補充通知規定的截止時間。
(六)報價人應一次報出不得更改的價格。
(七)所有報價資料一經提交概不退還。
五、評審及成交:
由我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要求,按照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從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報價人名單中選1家承接主體,簽訂具體合同。
六、簽訂合同:
(一)承接主體確定后,報價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后的5日內,派代表簽訂合同,若報價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書后拒簽合同,則詢價人可取消其成交資格,同時可由評分順序第二位報價人補位簽訂合同或進行重新詢價。承接主體應嚴格履行合同,遵守保密義務,按時完成服務項目任務,保證服務質量,主動接受我辦監督。
(二)合同條款和付款方式:具體細節以雙方協商為準。
七、罰則:
報價人不得私下通謀作弊、哄抬報價,進行不正當競爭活動,違反者將取消其報價資格。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