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審批項目名稱、性質
(二)性質:行政許可。
二、設定依據
2001年8月2日國務院令第315號公布并施行的《印刷業管理條例》第七條:國家實行印刷經營許可制度。未依照本條例規定取得印刷經營許可證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印刷經營活動。
《印刷業管理條例》第九條:設立從事出版物、包裝裝潢印刷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經營活動的企業,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其中,設立專門從事名片印刷的企業,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申請人經審核批準的,取得印刷經營許可證。持印刷經營許可證,向工商行政部門申請登記注冊,取得營業執照。
《印刷業管理條例》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印刷業經營者申請兼營或者變更從事出版物、包裝裝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印刷經營活動,或者兼并其他印刷業經營者,或者因合并、分立而設立新的印刷業經營者,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九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印刷業經營者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等主要登記事項,或者終止印刷經營活動,應當向原辦理登記的公安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注銷登記,并報原批準設立的出版行政部門備案。
根據2012年10月12日發布的《國務院關于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附件2(一)第69—73項規定,該項調整為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門審批。
2013年9月6日發布的《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桂政發〔2013〕44號)附件2第115—119項。2013年11月21日自治區新聞出版局印發的《廣西壯族自治區新聞出版局關于做好新聞出版行政審批項目取消調整后續工作的通知》(桂新出發〔2013〕192號)下放5項審批事項至各市文化新聞出版局。
根據2014年10月23日發布的《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50號)附件4第31、32項規定,該項改為后置審批。
2015年8月28日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令第3號《關于修訂部分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決定》有關規定:取消“經營面積和注冊資本”要求。
三、實施權限和實施主體
地市級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門負責對本轄區包裝裝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企業的設立及變更進行審批。
四、行政許可條件
根據《印刷業管理條例》第八條和《印刷業經營者資格條件暫行規定》第五、六條之規定:
(一)有企業名稱和章程。
(二)有確定的業務范圍。
(三)有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資金、設備等生產經營條件,其中:
1.包裝裝潢印刷品印刷企業,有兩臺以上最近十年生產的且未列入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的目錄的膠印、凹印、柔印、絲印等后續加工設備;
2.其他印刷品印刷企業,有適應業務需要的生產設備和資金。
(四)有適應業務需要的組織機構和人員,其中包裝裝潢印刷品印刷企業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必須取得地市級以上新聞出版行政部門頒發的《印刷法規培訓合格證書》;其他印刷品印刷企業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必須取得縣級以上新聞出版行政部門頒發的《印刷法規培訓合格證書》。
(五)有健全的承印驗證、登記、保管、交付、銷毀等經營管理、財務管理制度和質量保證體系。
設立印刷企業還應當符合國家對廣西印刷業總量、結構和布局規劃的要求。
五、實施對象和范圍
全市申請設立印刷企業(包裝裝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的單位和個人。
六、申請材料(一式三份)
根據《印刷業經營者資格條件暫行規定》:
(一)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核原件),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包含印刷企業的所在地的省、市、縣的地名;
2.印刷企業的名稱應有自己的字號,出版物印刷企業、內部資料性出版物印刷企業應表明“印刷”“印務”“彩印”等字樣,包裝裝潢印刷企業應表明“印刷”“印務”“包裝”“彩印”等字樣;
3.如果該印刷企業是公司,還應在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字樣,不屬于公司,不得標明此類字樣。
(二)申辦單位或個人提出的請示,請示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標題:關于申請設立(兼營、兼并、合并、分立)××印刷企業的請示;
2.主送單位:××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
3.正文:設立原因,申請經營范圍,投資人、投資比例,注冊資本數額、來源及性質證明,法人情況,購買設備情況,經營場所情況,主要業務來源情況等;
4.法人代表(股東簽字),印刷企業簽章;
5.申請日期。
(三)印刷經營申請表。
(四)設備目錄(附購貨發票原件和復印件)。
(五)經營場所證明和方位示意圖,經營場所證明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出具印刷企業的土地使用證(房屋產權證)或租賃合同(協議書);
2.經營場所所在地的市(縣)、路(街)、門牌號;
3.土地使用證(房屋產權證)或租賃合同(協議書)的時限;
4.土地使用證(房屋產權證)或租賃合同(協議書)規定的其他事項。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學歷證書的復印件。
(七)企業章程(含有注冊資本數額、來源及性質證明情況等)和管理制度。
七、變更材料(一式三份)
(一)印刷經營許可證登記項目變更申請表。
(二)變更申請書。
(三)變更法定代表人的單位需提交公司董事會或股東會關于變更法人代表的決定;事業單位提供有關人事任免文件;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及學歷復印件;新法人代表1寸近期免冠黑白或彩色照片。
(四)變更地址的單位需要提交新地址的使用情況證明和位置圖。
(五)《印刷經營許可證》正、副本原件。
(六)工商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核對原件)。
八、辦結時限
法定辦結時限:60日工作日
承諾辦結時限:7個工作日
九、行政審核數量
無數量限制。
十、收費項目、標準及其依據
不收費。
十一、咨詢、投訴電話
咨詢電話:0775-6790373
投訴電話:0775-6790377
十二、辦理地址
貴港市政務服務中心二樓40號窗口(荷城路969號)
附件:1.行政審批流程圖
2.設立申請書、變更申請書
3.印刷經營申請表
4.印刷經營許可證登記項目變更申請表
附件2
關于申請設立××印刷企業的請示
××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
廣西××包裝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取得工商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為××,注冊資本××萬元,主營業務包括×××,地址位于廣西××市××縣(城區)××街(道)××號,生產廠房建設面積為××平方米,現有員工××人,其中印刷行業技術人員×人,公司擁有生產設備包括××××。主要業務來源為周邊地區包裝袋加工印制等,為了進一步加快本地區(包裝裝潢、其他印刷品)印刷行業發展,我公司擬申請辦理《印刷經營許可證》,請審查批準為盼。
單位公章蓋章
××年××月××日
變更申請書
××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
我公司根據發展需要,現申請變更經營地址,由原地址變更為××市××區××路××號。請予以辦理變更《印刷經營許可證》。
單位蓋公章
××年×月×日
附件3
廣西壯族自治區貴港市
印刷經營申請表
企業名稱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經營范圍
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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