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引未來訊近日,三明市政府印發《三明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明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標,并將防治目標責任考核納入黨政領導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考核體系。
三明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總體目標是:到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體系基本健全,全市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農用地土壤環境得到有效保護,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環境風險總體得到管控;到2030年,土壤污染防治體系建立健全,全市土壤環境質量穩中向好,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全面管控。
三明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主要指標是: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1%左右,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5%以上,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5%以上。
《方案》確定,土壤污染防治目標責任考核納入黨政領導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考核體系。今年底前,市政府與各縣(市、區)政府簽訂責任書,分解落實目標任務,明確年度考核內容;每年對上年度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