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查過程中,消防監督員重點圍繞該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落實;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暢通;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燈、安全出口標識是否按要求配備并保持完好有效;室內消火栓、滅火器是否能正常使用并進行定期維護保養;消防檢查、巡查記錄本填寫是否規范;員工對“四個能力”內容是否熟悉掌握等方面進行詳細檢查。
經檢查發現:該單位二樓違規設置員工宿舍和廚房,私自存儲使用液化氣罐,電器線路雜亂纏繞未進行穿管保護,疏散通道處堆積大量紙張等雜物,室內滅火器配置數量不足,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燈缺失,一旦發生火災,將會造成慘重的生命及財產損失。針對該單位的違規行為,消防監督員向該單位負責人說明了存在隱患的危險性,并在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情況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四條和第六十條的相關規定,依法對日陽印刷廠予以臨時查封并處以罰款10000元。
消防監督員要求該單位負責人對存在的安全隱患在限期內整改完畢,整改期間務必確保場所安全萬無一失,最后經消防部門復查合格后,方可恢復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