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帶來了關于設立環境警察,加強對環境污染行為刑事打擊的建議。2017年4月5日,環保部在北京召開視頻會議,對接下來的督查工作進行動員部署。根據部署,4月7日開始,環保部啟動史上最大規模的督查,為期一年,5600名環境執法人員組成28個督察組奔赴京津冀及周邊城市。7日,第一輪強化督查224人先遣隊伍已奔赴28城。此次督查將從7大方面嚴抓,尤其值得印刷包裝企業注意的是:這一次督查與以往不同的是,督查密度加大了好多倍,每個城市將安排25輪次督查!一個地方前前后后反復督查25次,你還妄想能成為漏網之魚嗎?本次督查或影響下上萬家企業將遭到停產整頓!小編提醒軟包企業做好相應的環保措施,并在環保“關停潮”的洗禮下,我們的產業集中度會不斷提升!
環境保護部部長陳吉寧與第一、二輪次督查組組長見面交流
“環保+警察”模式讓違法企業無處逃遁!
在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帶來了關于設立環境警察,加強對環境污染行為刑事打擊的建議。那么,我國在推進環境警察設立的過程中已進行過些嘗試?
設立環境警察與環保行政執法力量聯合執法辦案
環保部門執法手段,基本上以行政執法為主,時常面臨阻礙執法、抗拒執法等情況,有時甚至還存在對違法行為執法不嚴、以罰代刑等問題,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對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效果。
環保部門可充分利用環境科學技術優勢,發揮專業和技術支撐作用,公安部門則利用強制手段及時控制有關嫌疑人員,使違法證據得到固定保全。“環保+警察”的執法模式,在加快涉嫌環境犯罪案件移送、保障環境執法監察公正有效、嚴厲打擊暴力犯法等方面,均起到倍增效果的作用。
我國環境警察的設立主要存在兩種模式
一種是派駐環保部門工作型。在公安機關成立專職的環境警察隊伍,使用公安機關編制,人、財、物主要由公安機關保障。但環境警察入駐環保部門,日常工作由環保部門安排,部分地方還規定由環保部門對其工作進行定期考核,這種模式主要應用在地市級和區縣級政府。
例如,2016年6月,廣東省汕頭市公安局成立治安巡警支隊環境保護偵查大隊,民警使用公安局編制,派駐市環保局合署辦公,業務上接受市環保局指導、指揮和調度,由市環保局對其工作履職情況進行定期考核。
另一種是公安機關內設警種主導辦案型。在公安機關內部成立專職的環境警察隊伍,使用公安機關編制,在各級公安機關辦公,人、財、物主要由公安機關保障,如有需要可聯合環保部門開展聯合執法,這種模式主要應用在省級和地市級政府。
例如,貴州省公安廳生態環境安全保衛總隊、遼寧省公安廳環境安全保衛總隊、山東省公安廳食品藥品與環境犯罪偵查總隊、河北省公安廳環境安全保衛總隊、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環保分局等均采用這種模式。
此外,我國大部分地方雖未普遍設立專職的環境警察隊伍,但往往在公安機關治安管理等機構內部確定了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與環保部門進行銜接,建立落實部門執法協助機制,查處環境犯罪案件。
多地設立環境警察
從2006年起,我國一些地方陸續開始探索環保公安聯合執法模式,如河北省安平縣公安局在縣環保局設立了環境保護派出所,加大對環境違法犯罪的打擊力度。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出臺,大幅降低了環境犯罪入刑門檻。
同年,環境保護部聯合公安部印發《關于加強環境保護與公安部門執法銜接配合工作的意見》,要求建立聯合執法7項機制,運用刑事手段打擊環境違法犯罪行為。
在此背景下,我國越來越多的地方開始了設立環境警察的嘗試。據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我國共有河北、遼寧、內蒙古、江蘇、貴州、山東、重慶、北京8省(自治區、市)在省級層面成立了專職的環境警察隊伍,還有許多地市和區縣結合實際也設立了環境警察,積累了大量有益的實踐經驗。
環保部啟動史上最大規模督查,5600名環境執法人員參加,覆蓋28個城市
為推動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環保部將開展為期一年的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4月5日,環保部在京召開視頻會議,對督查工作進行動員部署。據了解,此次強化督查是環境保護有史以來,國家層面直接組織的最大規模行動。
環境保護部部長陳吉寧與第一、二輪次督查組組長見面交流
據了解,此前,今年2月15日至3月18日,由環保部部長陳吉寧和另外幾位副部長帶隊,環保部曾在京津冀及周邊地區6省(市)18個重點城市開展為期一個月的“第一季度空氣質量專項督查”。環境保護部副部長翟青在會上表示,2017年第一季度空氣質量專項督查行動以來,大氣污染惡化勢頭得到了一定遏制。為繼續鞏固和擴大戰果,環境保護部從全國抽調5600名環境執法人員,將對京津冀及周邊傳輸通道“2+26”城市開展為期一年的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