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紙標準體系中的《溶解漿》標準剛剛制定完成,適用于堿法蒸煮工藝生產的溶解木漿和溶解竹漿。紡織標準體系中通用的有FZ/T51001-2009《粘膠纖維用漿粕》,對粘膠長絲用棉漿粕、粘膠短纖維用棉漿粕、N1類木漿粕(含70%以上的針葉木)、N2類木漿粕(含70%以上的闊葉木)進行規定。國家標準中還有對粘膠纖維的標準規定,依據GB/T14463-200《粘膠短纖維》對粘膠纖維干裂斷強度、濕裂斷強度、干裂斷伸長率、線密度偏差率、長度偏差率、超長纖維率、疵點、殘硫量、倍長纖維、油污黃纖維、干裂斷強力變異系數、白度進行測定。此外,紡織行業標準中還有FZ/T51002-2006《粘膠纖維用竹漿粕》,FZ/T51009-2014《粘膠纖維用麻漿粕》產品標準。
溶解漿理想的質量為:α-纖維素含量越高越好;雜質含量越低越好;聚合度分布均勻一致,分布區間越窄越好;反應性能優良;纖維長度分布均勻;漿粕成分均一性好。
現有國家標準體系對溶解漿的規定存在造紙和紡織兩方面標準要求,要協調好兩種標準之間的關系,才能更好地服務于溶解漿和粘膠纖維行業。
1、標準中質量指標的設置問題
現有標準體系中大部分都是化學性能指標的規定,物理性能指標的要求較少。然而溶解漿的化學性能及物理性能同樣重要,甚至物理性能指標對溶解漿產品質量的影響更大。在溶解漿純度達到一定程度時,物理性能的影響起著關鍵性的作用。因此,對物理性能指標的標準規定顯得非常重要。
⑴堿溶解度
現有《溶解漿》標準對溶解竹漿做了堿溶解度(優等品S10≤7.O、S18≤3.5,合格品S10≤10.0、S18≤4.0)%的規定,缺少對溶解木漿的規定。FZ/T51001-2009《粘膠纖維用漿粕》也未對木漿粕和棉漿粕的堿溶解度進行規定。鑒于堿溶解度的重要作用,同時該指標又是國外評價溶解漿的重要參數,有必要加強溶解漿產品標準對該指標的規定。
⑵吸堿值
吸堿值是溶解漿質量的一項重要指標。為了使漿粕纖維素與堿的反應完全,就要求漿粕具有較高的吸堿值。一般情況下,吸堿值愈高品質愈佳。現有《溶解漿》標準缺少對吸堿值的規定。FZ/T51001-2009《粘膠纖維用漿粕》也未對木漿粕進行規定,規定了棉漿粕的吸堿值。
鑒于吸堿值的重要作用,有必要加強溶解漿產品標準對該指標的規定。
⑶反應性能
現有的《溶解漿》標準缺少對反應性能的規定。FZ/T51001-2009《粘膠纖維用漿粕》未對木漿粕、粘膠長絲用棉漿粕進行規定,規定了粘膠短纖維用棉漿粕的反應性能。鑒于反應性能的重要作用,同時該指標又是國外評價溶解漿的重要參數,有必要加強溶解漿產品標準對該指標的規定。
2、建議標準中需要補充的質量指標
需要考慮在溶解漿質量指標中沒有量化規定的容易被忽視的其他影響因素,如不均勻性、溶解漿DP的多分散性和羥基的反應活性等。
⑴分子量分布
溶解漿分子量分布非常重要,其均勻性和多分散性對于最終的反應性能極其關鍵。聚合度不均勻,制膠時老成溫度難以控制,溶后粘度與紡前粘度有所不同,過濾時在濾布容易發現未溶解的漿料。
鑒于分子量分布的重要性,同時該指標又是國外評價溶解漿的重要參數,有必要加強溶解漿產品標準對該指標的規定。具體可用三個指標DPw、DPn、PD(polydispersity)(由Mw、Mn計算而得)來表征分子量分布。
⑵纖維形態
纖維形態包括纖維長度分布、細小纖維含量、纖維分絲帚化、纖維孔隙結構等,對溶解漿的反應性能以及粘膠纖維生產過程有影響。鑒于纖維形態的重要性,同時該指標又是國外評價溶解漿的重要參數,有必要加強溶解漿產品標準對該指標的規定。
⑶羥基數量、保水值
溶解漿的反應性能是指纖維素參與不同化學反應的能力。主要取決于纖維素的可及度。
3、標準中測試方法準確度不足
現有的溶解漿產品標準中對質量指標的測試引用了造紙和紡織兩方面的方法標準,主要采用紡織方法標準,并未形成完整的造紙方法標準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