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引未來訊從濰坊市環保局獲悉,為貫徹落實《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規定》、《關于開展火電、造紙行業和京津冀試點城市高架源排污許可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山東省環境保護廳有關工作部署,濰坊市于4月1日正式啟動火電、造紙行業排污許可管理工作。
據了解,濰坊市火電行業排污許可證申領范圍為執行《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和《山東省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火電機組所在企業,以及有自備電廠的企業。其中自備電廠所在企業僅包括執行GB13223和DB37/664標準的設施(蒸汽僅用于供熱且不發電的鍋爐除外);濰坊市造紙行業排污許可證申領范圍為所有制漿企業、造紙企業、漿紙聯合企業,以及列入2015年環境統計口徑范圍內的紙制品企業。
上述行業企業的排污許可證實行網上申請,申請平臺為“國家排污許可信息公開系統”。申請程序及有關要求按照《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規定》執行,具體參見國家排污許可信息公開系統公布的信息。需注意的是,排污單位必須對申請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和合法性負法律責任。
濰坊市火電、造紙行業排污許可申請時間為2017年4月1日至5月10日。核發機關為濰坊市環境保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