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2014年12月23日,因被拖欠約800萬貨款,理文公司將江陰市萬達紙業有限公司與江陰市金泰紙業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2012年1月31日,理文與萬達紙業簽訂《定作合同》,合同由金泰紙業承擔聯帶付款責任。理文根據《定作合同》向萬達紙業供應了約800萬的原紙后,萬達紙業因經營困難無法如期支付貨款。為此,理文將萬達紙業和金泰紙業雙雙告上法庭,要求終止供應合同,并要求對方盡快償還人民幣7945409.23元的貨款。
江陰市萬達紙業稱結欠原告貨款屬實,但目前因銀行收貸導致經營困難,公司愿意盡量配合還款。
2015年2月3日法院審理后,宣布雙方于2012年1月31日簽訂的《定作合同》正式解除。萬達紙業須在十日內支付理文造紙所拖欠的全部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