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引未來訊,近日,有市民向記者反映,在超市采購食品時,發現部分食品外包裝上沒有藍色的“QS”食品安全生產標識,卻標有“SC”標識,有市民對此表示疑惑。
在工業路附近一家大型超市,記者走訪發現,幾乎每一類食品的生產許可證形式,都有“QS”和“SC”兩種。個別品牌的食品,因有多個產地,而出現兩種標識并存的情況。如某品牌的芝麻糊,全國共有3個產地,其中有一個是“QS”開頭的安全證號,其余兩個都是“SC”。而零食類的食品中,餅干和糖果還是沿用“QS”的較多,飲料類則是“SC”較多。酒類食品中許多熟悉品牌,多數用“QS”,但也有部分啤酒使用了“SC”證號。調味料方面,除了食鹽等特殊食品有專用的證號,其他是“QS”和“SC”各占一半。
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記者了解到,自2015年10月1日起,新《食品安全法》實施后,其配套法規《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也同步實施。《辦法》規定,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由SC(“生產”的漢語拼音字母縮寫)和14位阿拉伯數字組成。
2018年10月1日及以后生產的食品,一律不得繼續使用原包裝和標簽以及“QS”標志,取而代之的是有“SC”標志的編碼。之所以出現兩種許可證并存的情況,主要是因為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為盡快全面實施新的生產許可證制度,又盡量避免生產者包裝材料和食品標簽浪費,給予生產者最長不超過3年的過渡期。
2018年10月1日及以后生產的食品,一律不得繼續使用原包裝和標簽以及“QS”標志,取而代之的是有“SC”標志的編碼。之所以出現兩種許可證并存的情況,主要是因為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為盡快全面實施新的生產許可證制度,又盡量避免生產者包裝材料和食品標簽浪費,給予生產者最長不超過3年的過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