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省文物局組織專家在龍門縣召開了三寨谷古代造紙遺址現場論證會,專家組在討論后決定推薦其申報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和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并表示該遺址極有機會被列入年度國家“十大考古發現”名錄。
據了解,三寨谷古代造紙遺址位于龍門縣永漢鎮南昆山三坑(三寨谷度假村內),始建于明代,是一處采用古法造紙技藝的作坊遺址。2004年7月,三寨谷開發過程中挖出明代中后期制作的青花瓷杯。2005年11月,龍門縣將三寨谷古代造紙遺址列入龍門縣第四批文物保護單位。2015年2月,三寨谷古代造紙遺址列入惠州市第六批文物保護單位。2014年,龍門縣文廣新局聯合廣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市文廣新局,對三寨谷造紙遺址進行了勘察,發現其除了露出地表的水碓和漿池,還保留有引水渠道、渠板柱洞等遺址。今年3月3日,專家到造紙遺址現場進行了勘察,認為三寨谷古代造紙遺址是我省目前已知唯一保存較好、整體布局較清晰的明清時期造紙作坊遺址。龍門縣文廣新局負責人表示,造紙遺址與其所在的三寨谷度假村可以深度結合,從而發展壯大當地的文化旅游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