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內小微企業的商機又來了——針對小微企業的政府采購范圍擴大了。10日,市財政局通過其公眾信息平臺發布了《重慶小微企業政府采購政策》。具體內容包括:
擴大采購范圍 市級政府采購微型企業協議供貨商從2013年辦公文具類50家增至6大類300家,協議供貨范圍從辦公文具擴至裝飾材料、花卉苗木、標識標牌、印刷、辦公照明設備六類,市級單位采購上述產品或服務20萬元以下,在市政府采購協議供貨電子交易平臺直接與協議供貨商交易。
采購額底線控制 市級和各區縣年度政府采購面向民營及中小企業采購的金額不得低于采購總額的30%,其中小型和微型企業的比例不低于中小企業的60%。
報價按比例扣除 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的采購項目,分別給予小型、微型企業6%、8%或10%的報價扣除;大中型企業與小型、微型企業組成聯合體,小型、微型企業協議合同額占聯合體總額30%以上,與小型、微型企業聯合分別給予聯合體2%、3%的報價扣除。
鼓勵有條件分包 獲得政府采購合同的大型企業,不影響項目質量可依法向中小企業分包,分包金額計入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統計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