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長效管理機制,需要從行業自身做起。在嚴格項目準入方面,《辦法》規定,我市印染、造紙、制革、化工項目須嚴格執行《浙江省印染造紙制革化工等行業整治提升方案》等有關要求,我市還將對新建、擴建、改建項目實行聯審制度,項目實行總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必須符合全市總量控制要求。項目“上馬”后,需要不斷提升工藝裝備。《辦法》要求,新建、擴建、改建的印染造紙制革化工企業必須達到《浙江省印染造紙制革化工等行業整治提升方案》等有關工藝裝備要求,須加快開展新工藝、新裝備、新技術開發應用工作,使工藝裝備技術達到先進水平。
管理長效化,離不開日常監督。《辦法》指出,桐鄉市將建立完善包括檢查、監測結果在內的企業“一廠一檔”檔案系統,及時發布印染、造紙、制革、化工企業環境違法行為查處信息,接受群眾監督。我市將成立市政府分管副市長為組長,市政府辦、生態辦、經信、環保等為成員單位的重污染高耗能行業長效管理領導小組,同時將建立檢查責任制度,由市經信局、環保局、安監局分別牽頭與企業所在地鎮(街道)、開發區組成日常巡查小組,每月將開展至少一次對印染、造紙、制革、化工生產企業的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予以查處,并將歷次檢查的負責人及檢查、監測結果記錄在案,納入企業“一廠一檔”檔案系統。相關部門將及時交換監督性監測數據,有超標情況的,將及時上報、及時處理。此外,《辦法》還明確了相關獎懲措施。
近年來,桐鄉市按照“關停淘汰一批、整合入園一批、規范提升一批”總體要求,全面開展印染造紙制革化工四大行業整治提升工作,逐步實現全市行業產業結構、區域布局明顯優化,工藝裝備、清潔生產和污染防治水平全面提升。“新出臺的《辦法》有利于鞏固四大行業整治提升工作成效,實現對四大行業管理的常態化。”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市環保局將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健全長效工作機制,促進產業優化升級,為實現可持續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