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日前下發通知,就2016年圖書出版單位年度核驗工作作出安排。此次核驗針對各圖書出版單位2014年和2015年出版經營情況展開,主要涉及:開展圖書出版業務的條件和能力,履行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情況,出版經營情況。
通知要求,各圖書出版單位要對2014年、2015年本單位開展圖書出版業務情況進行認真、全面自查,按要求撰寫自查報告,填寫年度核驗表,并于8月15日前將相關材料上報至所屬管理部門和主管單位。所屬管理部門和主管單位進行審核查驗、出具審核意見,并撰寫年度核驗工作報告后,于8月30日前將工作報告、審核意見及圖書出版單位年檢材料匯總后報總局備案。
通知要求,各圖書出版單位主管、主辦單位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對所屬圖書出版單位年度核驗工作的管理和指導;各省級新聞出版廣電局要嚴格審核圖書出版單位報送的材料,并進行匯總、分析;各圖書出版單位要指定專門機構和人員辦理有關事項,保證統計數據準確無誤。總局將對各地、各部門開展年度核驗工作進行抽查,對不認真開展年度核驗工作的地區和部門將予以通報批評,并按有關規定撤銷批準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