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林業抗風險能力明顯增強。浙江全省70%的森林獲得保險保障,大大提高了林業生產災后自救能力,消除了林業經營主體加大投入的風險顧慮。由于有了保險保障,解決了林權流轉和抵押貸款的后顧之憂,促進了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和林業金融制度的完善。
浙江省“七山一水二分田”,森林資源較為豐富。據2012年森林資源年度監測結果,浙江擁有林地面積9919.05萬畝,其中森林面積9060.9萬畝;活立木總蓄積2.82億立方米,其中森林蓄積2.53億立方米;森林覆蓋率為60.82%,居全國前列。全省林業行業總產值從2006年末的1217.6億元增長到2011年的3154.8億元,年均增長15.1%,以占全國2.18%的林地面積創造了占全國11.15%的林業總產值,實現了從森林資源小省向林業產業大省的跨越。物種資源也較為豐富,其中不少屬于國家重點保護和本省特有或稀有樹種,如百山祖冷杉、普陀鵝耳櫪、天目鐵木等。
浙江省森林保險開展情況
2006:開展財政補貼型的林木保險試點工作,并得到快速增長,呈現良好發展態勢。
2008:全省試點擴面,有26個縣市區開展了林木火災保險。
2009:開始實施林木綜合保險,省級以上公益林參加林木火災保險由財政全額補貼。
2010:被列入第二批國家森林保險試點省份,省政府出臺新的森林保險方案,政策和保險條款費率得以進一步優化,尤其是縣級財政補貼和林農自負保費比例降低,大大提高了林農、基層政府和保險公司的參保積極性,參保規模飛速增長。
2014:全省有效參保森林面積已達到6377萬畝(不含寧波),占全省森林面積的70.38%。其中,林木火災險面積5759萬畝,林木綜合險面積618萬畝,保費規模5419萬元。
加強財政保費補助資金管理
森林保險財政補貼比例:
加強賠償資金管理。制定出臺《浙江省公益林政策性林木火災保險賠償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要求各縣市公益林保險投保方林業主管部門與鄉鎮集體簽訂委托投保協議,并在國家林業部門開設林業保險專門賬戶,賠款統一支付至林業專戶,待鄉鎮集體或林農對受損林木進行補種后再由林業部門將賠款支付給鄉鎮集體和林農,確保賠償資金合理使用。
建立大災準備金制度。實施種植業林業的巨災風險準備金制度,每年將包括森林保險在內的種植業保費的25%提取作為巨災風險準備金積累,以備大災之年。2014年,進一步建立完善農業保險大災風險分散機制,規范大災準備金管理,促進林業保險健康發展。
森林保險財政補貼制度成效顯著
林業抗風險能力明顯增強。全省70%的森林獲得保險保障,大大提高了林業生產災后自救能力,消除了林業經營主體加大投入的風險顧慮。由于有了保險保障,解決了林權流轉和抵押貸款的后顧之憂,促進了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和林業金融制度的完善。
農民群眾得到真正實惠。森林保險開展9年來,全省森林保險賠償金額達到7280萬元,農戶只需交0.1-1.6元就可以得到300-1000元的保障,相當于可以得到補種成本50%以上的賠付,加上其它救災資金,較好地解決“多年致富、一災致貧”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