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督察組在云南督察期間,分三個階段采取聽取匯報、調閱資料、個別談話、走訪問詢、受理舉報、現場抽查和下沉督察等方式,對我省省級黨委和政府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環境保護重大決策部署情況,省級有關部門環境保護職責落實和工作推進情況,州(市)級黨委和政府環境保護工作實施情況,突出環境問題及其處理情況,環境質量呈現惡化趨勢的區域流域及整治情況,以及黨委、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環保不作為、亂作為和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等情況開展了督察。同時,開通專門舉報電話和郵政信箱接受群眾舉報。
張紀華還介紹,在中央環保督察期間,云南省環保廳一共收辦舉報問題1234件,到昨天(8月24日)為止已經全部辦理完畢。環保部門采取了立即改正、限期整改、立案查處、查封扣押、限產停產、關停取締等措施進行處罰。對環境問題責任人約談和刑拘了一批,對群眾反映的環境問題既往監管不力和查處不力的部分黨政干部實施了執紀問責。同時,環保部門對現在已經統計辦結的1000余件問題還要實行“回頭看”,回頭檢查是不是辦理到位,是不是辦理徹底,要防止反彈,防止死灰復燃。
下一步,云南省環保廳將加強日常監管,盡最大可能防止類似環境問題的重復發生。針對督察組反饋的問題,認真謀劃、制定云南省整改方案,并積極組織實施。同時,以此為契機,全面助推爭當全國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工作深入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