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強臺風“彩虹”對湛江市企業造成嚴重破壞,部分企業損失慘重。為幫助企業盡快恢復生產,湛江市及時研究制定了支持企業救災復產工作方案,并迅速出臺鼓勵受災企業復產扶持辦法(暫行),全方位扶助受災企業自救復產。
臺風過后,晨鳴公司迅速組織人員搶修除險,湛江供電局全力幫助企業恢復供電。經過不懈努力,湛江晨鳴紙業已于6日接通生活用電,9日恢復部分生產,12日恢復正常生產,目前,臺風災痕已基本消除,湛江晨鳴正加大馬力持續推進災后復產工作,繼續抓好設備維修、項目施工恢復、生產安全運行、現場清潔管理等工作,盡快使生產經營和項目建設全面步入正軌。
據悉,湛江市出臺的鼓勵受災企業扶持辦法(暫行),共有22條實實在在的幫扶措施,其中包括加大財政及專項資金扶持力度,市財政統籌安排企業復產首期貼息資金1億元,支持工商企業救災復產;加大政銀企協調,切實解決企業復產資金需求和財政理賠。金融單位特別是駐湛各銀行機構,全力主動爭取國家總行和省行的優惠政策,最大限度增加放貸規模,加快放貸速度,降低貸款利息,堅持按照最低利率發放貸款。延緩企業還貸,企業銀行貸款在受災期間到期的,一律延期半年還款。同時,加大稅收扶持力度,全面提高受災企業服務水平。企業因自然災害造成的財產損失,按規定減除保險賠款后,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時一次扣除,直接減輕或免除企業所得稅額;因遭受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的個人,其所得可在扣除保險賠償部分之后,視其受害程度,酌情對當期或在受災后半年、一年內,給予減征個人所得稅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