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際節能環保網從河北邯鄲市環保局獲悉,關于印發邯鄲市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已經下發。根據方案,邯鄲將對全市工業企業重點行業、餐飲服務、油品儲運和銷售、汽修噴涂、服裝干洗等行業開展VOCs廢氣治理,有組織排放和無組織排放穩定達到國家相關控制標準要求,確保VOCs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大力提升VOCS排放監測監管能力,實現重點行業VOCs排放總量明顯下降。詳情如下:
關于印發邯鄲市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邯氣領辦〔2016〕27號 邯鄲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關于印發邯鄲市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冀南新區、邯鄲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有關單位: 現將《邯鄲市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邯鄲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7月12日 邯鄲市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專項行動
實施方案 根據《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邯鄲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實施細則》等要求,為大力推進我市揮發性有機物(VOCs)的綜合治理,降低VOCs的排放總量,推進全市大氣環境持續改善,結合我市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圍繞建設美麗邯鄲、綠色發展的理念,堅持突出重點、集中治理、全面實施、務求實效原則,以重點行業、主城區和縣(市、區)建成區為重點,全面推進工業企業VOCs污染防治、餐飲油煙治理,油氣回收監管,汽修行業整治,強化其他生活源管理,多措并舉,攻堅克難,有效防治全市揮發性有機物污染。 二、工作目標 對全市工業企業重點行業、餐飲服務、油品儲運和銷售、汽修噴涂、服裝干洗等行業開展VOCs廢氣治理,有組織排放和無組織排放穩定達到國家相關控制標準要求,確保VOCs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大力提升VOCS排放監測監管能力,實現重點行業VOCs排放總量明顯下降。 三、主要任務 (一)工業企業重點行業VOCs治理工程 對照河北省《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13/2322—2016)》要求,全市醫藥制造、石油煉制、石油化學、有機化工、煉焦、鋼鐵冶煉和壓延加工、木材加工、家具制造、交通運輸設備制造、表面涂裝、印刷等11個重點行業要全面完成VOCs排放達標治理,以工藝廢氣排放、生產設備密封點泄露、儲存和裝卸過程揮發損失、污水系統逸散等環節為重點,全面排查揮發性有機物產生節點,從源頭控制、廢氣收集、末端治理和綜合利用等方面采取綜合措施,確保穩定達標排放。 牽頭部門:市環保局 責任主體:各縣(市、區)政府、市屬以上重點企業 (二)汽車修理業VOCs治理工程。 對全市有噴涂與補漆工序的汽車銷售(4s店)和維修單位,全面開展VOCs綜合整治。原輔材料應選用低VOCs含量的環保型材料并密封儲存。表面涂裝和烘干等產生VOCs廢氣的生產工藝應設置于密閉工作間,并對廢氣進行集中處理,VOCs排放濃度達到河北省《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13/2322-2016)中表1“交通運輸設備制造業”中“汽車制造企業有機廢氣排放口”相關要求,確保穩定達標排放。 嚴格監管,在全市范圍內嚴格禁止露天噴涂作業,對制作防盜門、窗等有噴涂工藝的門市,也要按照汽車修理業治理要求開展治理。 牽頭部門:市環保局;配合部門:市交通運輸局 責任主體:各縣(市、區)政府 (三)餐飲服務業VOCs治理工程。 對市和各縣(市、區)建成區所有餐飲服務單位及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全部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確保餐飲油煙排放達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要求。對已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的餐飲服務單位及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要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加強現場監管,定期巡查,確保穩定達標排放。 牽頭部門:市環保局、市食藥監局 責任主體:各縣(市、區)政府 (四)油品儲運和銷售VOCs治理工程。 進一步加強油品儲存、運輸和銷售過程VOCs排放治理。對全市所有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油氣回收設施開展專項檢查,對油氣回收裝置環保指標進行抽測,對監測不達標的單位依法依規進行處罰。要建立健全油氣回收治理設施長效監管制度,落實臺賬式管理,定期抽查,確保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油氣回收設施規范使用,無油氣惡意排放現象。 牽頭部門:市環保局;配合部門:市商務局 責任主體:各縣(市、區)政府 (五)服裝干洗業VOCs治理工程。 全面推進干洗經營單位(包括干洗店和賓館、酒店等內設干洗項目的洗衣房)VOCs污染控制。切實貫徹落實《洗染業管理辦法》要求,2007年7月1日以后新建或改建、擴建干洗經營單位應當使用具有凈化回收干洗溶劑功能的全封閉式干洗機。其他干洗經營單位要逐步淘汰開啟式干洗機。干洗經營單位應定期進行干洗機及干洗劑輸送管道、閥門的檢查,防止干洗劑泄漏,并做好檢查記錄。干洗劑及蒸餾后的廢棄物殘渣應密封存放。 牽頭部門:市環保局、市商務局、市工商局 責任主體:各縣(市、區)政府 四、時間進度 (一)動員部署階段(7月15日-7月31日) 組織召開動員會議,下發具體實施方案,明確目標,細化措施,進一步落實工作責任。同時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在全市形成工作合力。各縣(市、區)務于7月31日前將具體實施方案報市大氣辦。 (二)集中整治階段(8月1日至10月31日) VOCs重點行業各有關單位根據市定標準和要求,根據行業性質、規模、工藝特點和污染現狀,選取先進的治理技術,從生產工藝的源頭、過程、末端全過程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制定科學合理的技術方案,倒排工期、掛圖作戰,有計劃有步驟開展治理,確保按期完成治理任務。各縣(市、區)要按照本區域工作方案要求,督促企業開展污染治理。要強化現場監督檢查,及時掌握企業治理進展情況,督導企業加快治理進度。各縣(市、區)每周一將上周工作進展情況報市大氣辦。 (三)驗收總結階段(11月1日至11月31日) 企業治理項目完工后,要及時申請驗收,盡快發揮治理成效。 各縣(市、區)組織有關部門對VOCs排放企業、單位及經營場所進行現場驗收。對于驗收合格的項目,加強管理,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對于驗收不合格的,要重新進行整改,直至驗收合格。市大氣辦組織市相關部門對各縣(市、區)VOCs治理工作完成情況進行抽查,查漏補缺,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四)鞏固提升階段(12月1日起) 進一步建立健全規范的管理制度,強化VOCs排放監督管理,組織開展日常檢測和監督性監測工作,形成長效監管機制。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邯鄲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籌推進本次專項行動,負責制定方案、研究政策、協調組織、動員部署、督促檢查和考核評比。各縣(市、區)和重點企業要強化責任意識,精心安排部署,保障資金投入,明確責任主體和完成時限,確保按期完成治理任務。 (二)加強調度督導。要加強VOCs治理專項行動工作的協調、調度、督導,建立每周例會制度,強化調度督導。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每周要上報工作進展情況、存在問題及需要協調解決的事項。市大氣辦定期研究解決,并組織對工作推進中的重點難點問題進行督導檢查。對督導中發現的問題進行通報或公開曝光,利用媒體輿論監督,加壓促動,確保時間進度。 (三)強化執法和服務。要加強對VOCs重點行業管理、監督和檢查,增加現場檢查頻次,督促企業加快治理進度。對未按要求完成VOCs治理或未通過驗收的企業、單位及經營場所,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同時要加強技術服務和技術交流,及時幫助企業解決治理過程中存在的技術問題。鼓勵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機構參與VOCs污染防治,為企業提供治理方案、治理設施運維及排放監測等環保服務。 (四)嚴格考核獎懲。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的完成情況作為2016年度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列入考核體系,年底嚴格兌現獎懲。對完成治理任務較快且通過驗收的治理項目,市將適度安排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給予補貼,具體辦法和標準另行制定。
邯氣領辦〔2016〕27號 邯鄲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關于印發邯鄲市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冀南新區、邯鄲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有關單位: 現將《邯鄲市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邯鄲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7月12日 邯鄲市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專項行動
實施方案 根據《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邯鄲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實施細則》等要求,為大力推進我市揮發性有機物(VOCs)的綜合治理,降低VOCs的排放總量,推進全市大氣環境持續改善,結合我市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圍繞建設美麗邯鄲、綠色發展的理念,堅持突出重點、集中治理、全面實施、務求實效原則,以重點行業、主城區和縣(市、區)建成區為重點,全面推進工業企業VOCs污染防治、餐飲油煙治理,油氣回收監管,汽修行業整治,強化其他生活源管理,多措并舉,攻堅克難,有效防治全市揮發性有機物污染。 二、工作目標 對全市工業企業重點行業、餐飲服務、油品儲運和銷售、汽修噴涂、服裝干洗等行業開展VOCs廢氣治理,有組織排放和無組織排放穩定達到國家相關控制標準要求,確保VOCs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大力提升VOCS排放監測監管能力,實現重點行業VOCs排放總量明顯下降。 三、主要任務 (一)工業企業重點行業VOCs治理工程 對照河北省《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13/2322—2016)》要求,全市醫藥制造、石油煉制、石油化學、有機化工、煉焦、鋼鐵冶煉和壓延加工、木材加工、家具制造、交通運輸設備制造、表面涂裝、印刷等11個重點行業要全面完成VOCs排放達標治理,以工藝廢氣排放、生產設備密封點泄露、儲存和裝卸過程揮發損失、污水系統逸散等環節為重點,全面排查揮發性有機物產生節點,從源頭控制、廢氣收集、末端治理和綜合利用等方面采取綜合措施,確保穩定達標排放。 牽頭部門:市環保局 責任主體:各縣(市、區)政府、市屬以上重點企業 (二)汽車修理業VOCs治理工程。 對全市有噴涂與補漆工序的汽車銷售(4s店)和維修單位,全面開展VOCs綜合整治。原輔材料應選用低VOCs含量的環保型材料并密封儲存。表面涂裝和烘干等產生VOCs廢氣的生產工藝應設置于密閉工作間,并對廢氣進行集中處理,VOCs排放濃度達到河北省《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13/2322-2016)中表1“交通運輸設備制造業”中“汽車制造企業有機廢氣排放口”相關要求,確保穩定達標排放。 嚴格監管,在全市范圍內嚴格禁止露天噴涂作業,對制作防盜門、窗等有噴涂工藝的門市,也要按照汽車修理業治理要求開展治理。 牽頭部門:市環保局;配合部門:市交通運輸局 責任主體:各縣(市、區)政府 (三)餐飲服務業VOCs治理工程。 對市和各縣(市、區)建成區所有餐飲服務單位及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全部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確保餐飲油煙排放達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要求。對已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的餐飲服務單位及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要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加強現場監管,定期巡查,確保穩定達標排放。 牽頭部門:市環保局、市食藥監局 責任主體:各縣(市、區)政府 (四)油品儲運和銷售VOCs治理工程。 進一步加強油品儲存、運輸和銷售過程VOCs排放治理。對全市所有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油氣回收設施開展專項檢查,對油氣回收裝置環保指標進行抽測,對監測不達標的單位依法依規進行處罰。要建立健全油氣回收治理設施長效監管制度,落實臺賬式管理,定期抽查,確保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油氣回收設施規范使用,無油氣惡意排放現象。 牽頭部門:市環保局;配合部門:市商務局 責任主體:各縣(市、區)政府 (五)服裝干洗業VOCs治理工程。 全面推進干洗經營單位(包括干洗店和賓館、酒店等內設干洗項目的洗衣房)VOCs污染控制。切實貫徹落實《洗染業管理辦法》要求,2007年7月1日以后新建或改建、擴建干洗經營單位應當使用具有凈化回收干洗溶劑功能的全封閉式干洗機。其他干洗經營單位要逐步淘汰開啟式干洗機。干洗經營單位應定期進行干洗機及干洗劑輸送管道、閥門的檢查,防止干洗劑泄漏,并做好檢查記錄。干洗劑及蒸餾后的廢棄物殘渣應密封存放。 牽頭部門:市環保局、市商務局、市工商局 責任主體:各縣(市、區)政府 四、時間進度 (一)動員部署階段(7月15日-7月31日) 組織召開動員會議,下發具體實施方案,明確目標,細化措施,進一步落實工作責任。同時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在全市形成工作合力。各縣(市、區)務于7月31日前將具體實施方案報市大氣辦。 (二)集中整治階段(8月1日至10月31日) VOCs重點行業各有關單位根據市定標準和要求,根據行業性質、規模、工藝特點和污染現狀,選取先進的治理技術,從生產工藝的源頭、過程、末端全過程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制定科學合理的技術方案,倒排工期、掛圖作戰,有計劃有步驟開展治理,確保按期完成治理任務。各縣(市、區)要按照本區域工作方案要求,督促企業開展污染治理。要強化現場監督檢查,及時掌握企業治理進展情況,督導企業加快治理進度。各縣(市、區)每周一將上周工作進展情況報市大氣辦。 (三)驗收總結階段(11月1日至11月31日) 企業治理項目完工后,要及時申請驗收,盡快發揮治理成效。 各縣(市、區)組織有關部門對VOCs排放企業、單位及經營場所進行現場驗收。對于驗收合格的項目,加強管理,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對于驗收不合格的,要重新進行整改,直至驗收合格。市大氣辦組織市相關部門對各縣(市、區)VOCs治理工作完成情況進行抽查,查漏補缺,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四)鞏固提升階段(12月1日起) 進一步建立健全規范的管理制度,強化VOCs排放監督管理,組織開展日常檢測和監督性監測工作,形成長效監管機制。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邯鄲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籌推進本次專項行動,負責制定方案、研究政策、協調組織、動員部署、督促檢查和考核評比。各縣(市、區)和重點企業要強化責任意識,精心安排部署,保障資金投入,明確責任主體和完成時限,確保按期完成治理任務。 (二)加強調度督導。要加強VOCs治理專項行動工作的協調、調度、督導,建立每周例會制度,強化調度督導。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每周要上報工作進展情況、存在問題及需要協調解決的事項。市大氣辦定期研究解決,并組織對工作推進中的重點難點問題進行督導檢查。對督導中發現的問題進行通報或公開曝光,利用媒體輿論監督,加壓促動,確保時間進度。 (三)強化執法和服務。要加強對VOCs重點行業管理、監督和檢查,增加現場檢查頻次,督促企業加快治理進度。對未按要求完成VOCs治理或未通過驗收的企業、單位及經營場所,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同時要加強技術服務和技術交流,及時幫助企業解決治理過程中存在的技術問題。鼓勵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機構參與VOCs污染防治,為企業提供治理方案、治理設施運維及排放監測等環保服務。 (四)嚴格考核獎懲。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的完成情況作為2016年度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列入考核體系,年底嚴格兌現獎懲。對完成治理任務較快且通過驗收的治理項目,市將適度安排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給予補貼,具體辦法和標準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