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江蘇省政府印發了《關于進一步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的意見》,是全國省級層面率先出臺的降成本意見。2016年11月29日,江蘇省政府以蘇政發〔2016〕156號文件形式正式印發了《關于進一步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的意見》,這也是江蘇第二次系統出臺降成本的意見,在全國省級層面再次率先。
《意見》共21條具體措施,對降低企業稅費負擔、融資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人工成本、用能成本、物流成本,引導企業內部挖潛都有了明確的舉措。通過進一步降低企業稅費負擔、融資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人工成本、用能成本和物流成本,引導企業內部挖潛,促進實體經濟平穩健康發展。
《意見》明確提出“2017年安排直接交易電量1350億千瓦時”,相比于2016年500億千瓦時的指標增長了170%,直接交易電量占工業用電量比例全國領先。《意見》對貨車通行費和船舶過閘費的優惠期限和優惠幅度作了明確規定。持有江蘇省“運政蘇通卡”并同時使用本車“運政蘇通卡”繳納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通行費的貨運車輛享有的優惠幅度從現有的2%提高到10%。目前江蘇省聯網高速公路上通行的貨車中,53%為江蘇省籍貨車。經測算,江蘇省籍車輛一年通行費約為85億元,優惠幅度提高后,江蘇省聯網高速公路一年將為企業減少物流成本6.8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