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福建漳州水源水質狀況、供水廠出水和用戶水龍頭水質狀況,都要按季度及時向社會公開。26日,漳州市政府出臺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
方案提出,漳州要力爭到2020年,全市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續提升,污染嚴重水體及各縣(市、區)、開發區(投資區)黑臭水體大幅度減少,近岸海域環境質量及主要湖泊生態環境穩中趨好;到2030年,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
市級自2016年起每季度向社會公開水源水質狀況、供水廠出水和用戶水龍頭水質狀況。自2018年起,縣級以上城市飲水安全狀況信息都要向社會公開。
另外,在2016年底前,漳州將全部取締不符合產業政策的小型造紙、制革、印染、染料、煉焦、煉硫、煉砷、煉油、電鍍、農藥等嚴重污染水環境的生產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