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環保部下發《關于金隆漿紙業(江蘇)有限公司林漿一體化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的函》,正式批準金東紙業25萬噸化機漿項目通過環保驗收,可投入正式生產。
金東紙業(江蘇)股份有限公司林產25萬噸化機漿工程項目環評報告書于2009年3月25日獲國家環保部環審[2009]155號文批準。原項目環評批復名稱為金隆漿紙業(江蘇)有限公司林漿一體化工程制漿項目,后因投資主體變更為金東紙業(江蘇)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9月25日江蘇省發展改革委員會以蘇發改工業發[2009]1409號文核準,項目核準名稱為金東紙業(江蘇)股份有限公司25萬噸化機漿工程項目,項目建設內容不變,現已全部建設完成。
本項目制漿工程于2010年8月2日開工建設以來,嚴格執行了國家對建設項目“三同時”的要求,并已按環境報告書所列要求完成了各項環保設施建設工作。2012年11月江蘇省環保廳對本項目核準試生產,在試生產期于2013年1月向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申請了建設項目環保竣工驗收監測,由中國環境監測總站承擔江蘇省環境監測中心站協作于2013年5月27-29日對本項目進行了環保驗收監測,中國環境監測總站于2013年7月編制完成金隆漿紙業(江蘇)有限公司林漿一體化工程制漿項目驗收監測報告。
配套林基地于2003年開始建設,2008年建設完成。2012年1月份委托環境保護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對配套林基地項目進行環保驗收調查并編制環保驗收調查報告,2013年元月份召開了對驗收報告的技術審查會,環境保護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于2015年4月編制完成金隆漿紙業(江蘇)有限公司林漿一體化工程原料林基地建設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報告。
2015年8月環保部華東、華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分別對該工程制漿工程和原料林基地進行了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現場檢查,通過對廢水、廢氣、噪聲、污染物排放總量的指標的核查后得出結論:該工程在實施過程中基本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批復要求配套建設了相應的環境保護設施,落實了相應的環境保護措施,經驗收合格,同意主體工程正式投入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