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四川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進一步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破解林權抵押融資難題,促進山區經濟社會發展和農民增收,近日,四川省林業廳、省委農工委、人行成都分行、省銀監局聯合印發了《關于開展林權抵押貸款改革試點的通知》,啟動了四川省林權抵押貸款改革試點工作本次試點重點開展以探索建立經濟林木(果)權證、林地經營權流轉證、村級農民互助擔保合作社、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咨詢和森林資源資產收儲制度等5個方面的改革試點。在市縣申請、省級相關部門研究的基礎上,明確了成都市崇州市、廣元市朝天區、遂寧市蓬溪縣、宜賓市宜賓縣、巴中市巴州區為試點縣區,試點期限為2015-2017年《意見》要求:試點縣要創新林地林木經營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經濟林木(果)權證制度和林地經營權流轉證制度;創新林權抵押融資方式,開發林權抵押貸款產品,探索建立村級互助擔保合作制度和森林資源資產收儲制度;加強集體林權管理服務機構建設,搭建林權流轉抵押貸款服務平臺,創新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機制,強化集體林權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加強政策扶持,加大項目資金支持力度和新型經營主體培育力度,推動建立林權抵押貸款財政貼息制度和經濟林商業保險制度,創新集體商品林采伐限額指標管理;強化措施保障,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實施方案,制定管理辦法,加強銀政合作,總結試點經驗《意見》的出臺是四川省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對盤活集體林資源資產、規范林權抵押貸款、發展現代林業產業、增加林農收入有重要的促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