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副部長潘岳指出,據不完全統計,新《環保法》生效兩個月左右的時間里,各地實施按日計罰案共15件,個案最高罰款數額為190萬元,罰款數額達723萬元;實施查封、扣押案共136件;實施限產、停產案共122件;移送行政拘留共107起環境保護部3月2日召開新聞通報會,副部長潘岳受部長陳吉寧委托,向新聞界介紹環境保護部新班子關于環境法治的新想法與新要求,強調新班子將更加重視環境法治,同時澄清新《環保法》執行過程中地方環保部門的若干模糊認識,并通報新法1月1日生效以來的進展情況潘岳介紹說,環境保護部新領導班子高度重視中央巡視組反饋的專項巡視情況和整改要求。部長陳吉寧提出,要把巡視問題整改落實與貫徹實施新修訂的《環保法》相結合,抓緊篩選一批、查處一批、處分一批、通報曝光一批環境違法典型案件潘岳說,陳吉寧部長對新《環保法》的執行非常重視,要求對新法執行中地方環保部門存在的一些模糊認識予以澄清。根據了解,目前至少有八個方面的模糊認識應予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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