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4年的“APEC藍”到不久前的“兩會藍”,每次出現與藍天相關的流行詞,本地輿論也會出現“云南藍”的討論,其中既有對云南省大部地區空氣質量優良的欣喜,也有對“霾伏”隱患的思考“經濟要發展,但不能以破壞生態為代價。”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把生態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需要以民意為導向,更有力地推動全省節能減排和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在2015年面臨跨越發展、轉型升級雙重壓力的形勢下,云南省提出給污染防治加壓,抓好源頭防控,嚴格過程監管,嚴肅查處違法行為。一方面擰緊能源消費“水龍頭”,繼續優化能源消費結構,實行能耗強度與能耗總量“雙控”,強化節能目標責任考核和考核結果運用;另一方面繼續淘汰落后產能,化解過剩產能,以節能技術改造工程、能效提升計劃等加強環保治理。為引導產業結構調整,省工信委要求,各地工業主管部門要把節能指標作為招商引資、項目建設的重要評價依據,積極發展節能環保產業。省環保廳則把環評管理列入今年重點工作,優化流程提高效率,同時實現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全過程監管,推動找到保護與發展的最佳結合點通過實踐,目前云南省在污染減排中初步形成這樣的局面:省環保廳與住建部門建立信息交流和協商機制;發改、質監、農業等部門共同推進落后產能淘汰和污染源治理;統計部門配合做好數據預警研判;財政部門給予經費保障,監察部門加大督查力度。云南省將結合貫徹《環境保護法》,針對全省8個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氣環境質量存在的問題和一些區域、企業環評“未批先建”、違法排污等時有發生的情況,開展重點工業州市、重點污染行業專項治理,加強昆明、昭通、曲靖、玉溪及重點縣城大氣污染防治,同時強化環境監管,嚴厲查處違法排污、破壞生態的行為,讓群眾看到環境治理實實在在的成效,讓“云南藍”成為云南省生態文明建設成果的形象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