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表示,于2015年2月25日收到福建省青山紙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申請人)代表國內未漂白紙袋紙產業正式提交的反傾銷調查申請,申請人請求對原產于歐盟、美國和日本的進口未漂白紙袋紙進行反傾銷調查根據申請人提供的證據和商務部的初步審查,商務部決定自2015年4月10日起對原產于歐盟、美國和日本的進口未漂白紙袋紙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公告表示,本次調查確定的傾銷調查期為2013年11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產業損害調查期為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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