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環保局成立了12個檢查組,對全市除已簽訂退出協議或已停產以外的34家造紙企業進行專項檢查此次專項檢查主要內容包括:企業的生產規模、工藝流程和設備,企業排放主要污染物的種類、數量、排放去向等情況;企業的環評執行情況,環保審批和驗收手續是否完善,主要生產設備是否與環保審批和驗收情況一致;企業污染治理情況,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是否正常,在線監控數據是否存在超標、異常情況,污染物產生量和排放量,是否存在直排、偷排行為,嚴控廢物(污泥)是否依法處理處置;其他環保管理情況,包括應急預案是否編制和備案,是否建立污染治理設施的運行臺賬,嚴控廢物(污泥)轉移是否建立臺賬或執行轉移聯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