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晚間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監管一部《關于宜賓紙業股份有限公司停復牌事項的監管工作函》,就ST宜紙停牌事項進行了問詢根據公告,ST宜紙自2015年5月19日起停牌,并已于7月1日進入非公開發行股票連續停牌程序。根據公告,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停牌已多次申請延期復牌,最遲復牌日不晚于2015年12月28日。截至目前,ST宜紙停牌已近7個月而此前的12月18日,ST宜紙披露公告稱,擬終止籌劃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同時擬籌劃重大資產重組事項鑒于上述情況,上交所要求ST宜紙如終止籌劃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并啟動籌劃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的,應根據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充分解釋長期停牌背景下終止籌劃非公開發行事宜的原因,詳細說明停牌期間所作工作,回應市場或媒體質疑。還要嚴格遵守所承諾的停牌期限,于2015年12月28日前復牌或披露相關預案對此,ST宜紙表示,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目前,ST宜紙已將該函件向公司實際控制人宜賓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及相關方進行通報,公司董事會將嚴格按照監管工作函的要求,做好相關信息披露工作。